雙十一過去好幾天了,你買的寶貝都到家了嗎?是不是還有一些在路上?知道嗎?此時此刻,你的寶貝可能正在遭遇如此“快遞”!
“看誰扔得遠”
2016年11月初,央視財經《消費主張》記者通過投遞簡歷,應聘位於深圳市龍華新區(qū)大浪北路的廣東全峰物流有限公司,成為一名分揀員。
分揀的工作從夜裏22點開始,一直到第二天早上7點,當天有30多名員工值班。分揀員按照快件的目的地,將快件分揀擺放到操作間的不同區(qū)域,再裝上貨車運走。
在傳送帶兩邊的空地上,廣東全峰物流有限公司用鐵質隔離網(wǎng)劃分出不同的快件目的地,員工需要根據(jù)快遞單上的地址,儘快將它們識別並且投放到相應的區(qū)域。在這裡,記者看到,分揀員往往採取最簡單粗暴的方法,直接將快遞扔到相應的區(qū)域,有的甚至用腳將快件踢到分割網(wǎng)內。
國家郵政局2011年頒布的《快遞業(yè)務操作指導規(guī)範》中明確規(guī)定,快件分揀脫手時,離擺放快件的接觸面之間的距離不應超過30釐米,易碎件不應超過10釐米。
但在廣東全峰物流有限公司,分揀員對待所有快遞包裹都很隨意,從卸車到分揀再到裝車,幾乎每一個環(huán)節(jié),快件包裹都要被拋扔一次,其距離一般都在4、5米左右,遠的更是超過了10多米,遠遠超過了國家郵政局指導規(guī)範中30釐米的要求。
不管是紙盒還是塑膠袋或者是麻袋,在這裡都受到了一視同仁的待遇,甚至一些在顯著位置貼了易碎標誌的快件也不能倖免。
還有不少員工將大件的快件當成了桌子,或是當成凳子一屁股坐在上面。
很顯然,廣東全峰物流有限公司在分揀快遞的過程中存在著許多不符合國家郵政局《快遞業(yè)務操作指導規(guī)範》的行為。
[責任編輯:葛新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