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上海的謝鳴日前向《經濟參考報》曝料稱,百安居公司裝修品質不過關,為其裝修的房屋墻面多處起泡、開裂,導致自己現(xiàn)在只能在外租房住,遲遲不能搬進位於浦東新區(qū)東方路的住房。
據謝鳴介紹,2012年6月,他與上海百安居龍陽店簽訂了187 .5平方米的複式住房裝修合同。此後,糾紛不斷,讓他不勝其煩。
墻面起泡開裂
謝鳴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2012年12月31日裝修施工結束後不久,客廳、廚房墻面就開始起泡脫落,二樓墻面更有十余處發(fā)生開裂現(xiàn)象,百安居不僅不提供保修,還尋找藉口,推脫責任。
為核實情況,記者前往謝鳴的住房。在現(xiàn)場記者看到,該房屋的客廳、廚房墻根部位確有起泡脫落現(xiàn)象,其中廚房周邊尤為嚴重,目前只得用畫框等物加以遮掩。在二樓,有多處墻面出現(xiàn)開裂現(xiàn)象。
隨後,記者聯(lián)繫了百安居(中國)總部市場部市場經理周瓊。對此,周瓊回應稱,這是由於非我公司造成的原因引起的,是業(yè)主使用外購材料搭建的陽光房漏水,導致客廳、餐廳墻面起泡脫落,不屬於保修範圍。
謝鳴介紹,百安居所謂的陽光房,指的是客廳樓梯旁的大玻璃窗。對於百安居的回應,謝鳴表示,即使窗戶漏點水,怎麼會造成整個客廳、餐廳墻根都會起泡脫落呢?百安居這是在找藉口推脫責任,“如果是安裝窗戶引起的,請百安居舉證説明。否則,百安居就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周瓊向記者表示,“如果顧客不認可我們的判斷,可以請第三方鑒定,或者走司法途徑。如果第三方或司法部門確認是百安居的責任,我們肯定會義不容辭地給予保修。”
在北京從事室內裝潢工作的項先生告訴記者,這種情況裝修公司至少要承擔一半的責任。另外,如果搭建陽光房與房屋裝修是同期進行的,裝修公司有義務告知業(yè)主陽光房可能會導致漏水的風險。
未進行現(xiàn)場驗收
“我家窗臺、二樓陽臺門、音響開關等掃尾工作到現(xiàn)在還沒完成,百安居也沒有按照合同派人到現(xiàn)場進行驗收。”謝鳴説。
對此,周瓊告訴記者,合同中牽涉到的裝修項目已完全竣工,做過現(xiàn)場驗收,有客戶簽字。
“字應該是在百安居龍陽店付款時簽的,”謝鳴説,“當初合同約定的結束日期是2013年1月17日,但百安居施工隊隊長費五喜希望我提前把裝修尾款支付給百安居,這樣百安居就可以將工資支付給施工隊工人,以便他們安心回家過年。同時,他答應,沒有完工的部分會繼續(xù)做。基於這種情況,我將尾款于2012年12月31日全部支付給了上海百安居龍陽店。但是,付完款後,百安居對沒有完成的部分不再進行施工,也沒有派人到現(xiàn)場驗收。”
一個路由器四次未裝好
此外,謝鳴還投訴稱,百安居對其收取了600元安裝弱電(包括無線路由器、中央音響系統(tǒng))的費用,但無線路由器四次都沒裝好,中央音響系統(tǒng)也被擱置,在這種情況下,百安居既不肯退款,也不開發(fā)票。
對此,周瓊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確實收取了600元安裝費,可以提供發(fā)票。考慮到信號問題,我們建議他換一個設備。如果他買一個新的路由器,我們肯定能夠把它裝好。
“無線路由器安裝四次都不成功,這説明他們工作有問題。”謝鳴憤慨地表示,“現(xiàn)在他們提出要換路由器,這是推卸責任,即使是換,也不必等到失敗四次之後,而且這個路由器也是按照百安居要求提供的。”
《經濟參考報》記者就此事採訪了北京市嘉地律師事務所律師魏傑,魏傑表示,在司法實踐中,一般是“誰主張,誰舉證”,但是裝修品質問題具有隱蔽性和專業(yè)性的特點,各方都很難舉證,在這種情況下,一般就需要一方提出鑒定申請,由法院指定的專業(yè)機構對裝修品質進行司法鑒定,如果司法鑒定最終確認是裝修公司的責任,則裝修公司不僅要承擔返修責任,且要承擔傢具搬移、保潔清理等相關費用。綜上,對於謝鳴來説,提起訴訟並申請司法鑒定,是依法維護自身權益比較可行的方式。
“悔不當初!”謝鳴稱,“當初選擇百安居,主要是考慮到他們是大公司,有外資背景,誰知他們的品質如此不可信,服務如此糟糕,非常失望。”
短評:在目前的消費環(huán)境下,看品牌,更要看“療效”。
[責任編輯: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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