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網(wǎng)9月8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國時報》報道,陳致中控告邱毅損害名譽求償200萬元(新臺幣,下同),7日在高雄地方法院開庭,由於陳致中未出庭,法官要求他下次出庭,並表示已向《壹週刊》調閱疑似召妓錄音帶,下次開庭將當庭播放,並送鑒定比對聲紋。
召妓疑雲(yún)爆發(fā)後,陳致中不滿邱毅多次在公開場合、電視談話發(fā)言損害名譽,向高雄地院提出民事告訴。昨天(7日)上午由法官李怡諄開庭審理,陳致中委任律師羅鼎城出庭,邱毅則由律師柳聰賢陪同出庭。
邱毅説,此案重要物證住家監(jiān)視影帶,陳致中始終提不出來,還推託剛好監(jiān)視器壞掉;他已向檢方申請保全相關監(jiān)視影帶。
李怡諄指出,涉案旅館監(jiān)視畫面,已超過兩個月,資料已被覆蓋。他並出示向旅館方面函調7月2日、3日住退房登記、進出旅館車牌號碼紀錄,請雙方律師查閱,卻未發(fā)現(xiàn)陳致中休旅車車牌及入住證明。
羅鼎城強調,邱毅僅憑週刊報導在媒體上任意評論,未盡查證義務。他也認為應先暫時停止訴訟,因為週刊報導不實,應等控告週刊的民事求償案結束後再審理。
但此要求卻被邱毅反駁,他説“如果報導不實,陳致中應急著結案,還他清白,怎會要求停止訴訟,證明陳致中提出民事訴訟,只是為了掩飾事情真相”。
法官也將停止訴訟意見駁回,並説已向週刊函調疑似召妓錄音帶,建議邱毅提兩組以上陳致中聲音對照樣本,進行聲紋交叉比對。最後裁定10月5日下午2點半再開庭。(臺灣網(wǎng) 孫金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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