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安全産值不到300億 黑灰産業(yè)已達千億
網路黑灰産業(yè)竟比安全産業(yè)跑得快
自網際網路、大數據、雲計算等新技術發(fā)展以來,與數據相關的問題備受關注。近日,在2017首屆中國數據安全峰會上,多位專家認為,大數據越來越多地被運用到能源、健康、製造、交通等領域,數據的分析與挖掘産生巨大的經濟價值,但與此同時,近年來,網路安全及數據安全事件呈高發(fā)之勢,網路黑灰産業(yè)已經形成巨大的産業(yè)鏈,數據保護刻不容緩,安全亟待升級。
數據安全事件日益高發(fā)
近年來,網路安全及數據安全事件呈高發(fā)之勢。
2016年8月,“徐玉玉事件”轟動全國,一名剛高考完的女生因被詐騙電話騙走上大學的費用9900元,傷心欲絕,鬱結於心,不幸離世。
2016年12月14日,雅虎宣佈該公司有10億多用戶賬號于2013年被駭客竊取。此次被盜的資料中可能包括姓名、聯(lián)繫方式、密碼以及安全問答等內容,事件導致該股跌幅超過6%。
2017年5月,“永恒之藍”事件讓很多人知曉了“蠕蟲惡意代碼”,全球包括中國國內多個高校校內網、大型企業(yè)內網和政府機構專網“中招”,被勒索支付高額贖金才能解密恢復文件。
類似案例不勝枚舉。中國工程院院士沈昌祥説:“面臨日益嚴峻的國際網路空間形勢,我們要立足國情,創(chuàng)新驅動,解決受制於人的問題。堅持縱深防禦,用可信計算3.0構建網路空間安全防線。”
數據安全形勢嚴峻。一方面,業(yè)界預測,到2020年全球數據總量將增至逾40ZB(1ZB=1024EB,約為10億TB),站在數據“肩膀”上的還有雲計算、物聯(lián)網以及其他方興未艾的新技術;而另一方面,數字安全研究公司金雅拓公司(Gemalto)發(fā)佈的2016年數據洩露水準指數(Breach Level Index)報告顯示,2016年共發(fā)生1800起數據洩露事件,這些事件導致近14億條記錄外泄。
中國科學院院士何積豐提出,大數據與雲計算、網際網路等新技術相結合,正在迅速進入各個領域。當人們越來越清晰地感知到大數據時代來臨,生活、工作更為便捷的同時,也有一些迷惑,甚至疑慮和忐忑。這是因為海量數據的收集、互通、共用及相關産業(yè)的出現(xiàn),與之相伴而來的是數據不安全和個人隱私難於保護感。
黑灰産業(yè)跑得更快一些
“雖然網路安全和數據安全市場在起步階段,但國內網路安全市場規(guī)模將呈爆髮式增長,未來可能催生萬億級別市場。現(xiàn)在看來,黑灰産業(yè)跑得更快一些。”浙江華途資訊安全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謝永勝説。
達觀數據CEO陳運文分析説,形象地理解,數據安全分“黑色”和“灰色”兩類,黑色主要指駭客、網路不法分子用技術手段竊取企業(yè)的內部資料,進行敲詐勒索;灰色主要指通過“半非法”手段,竊取隱私資料進行地下交易,這主要是有些數據到底可否交易到目前還沒有規(guī)範下來,進而導致市場仍不完善。“從技術上講,竊取技術主要包括實施攻擊、撞庫或利用釣魚網站、木馬、免費WIFI、惡意APP等。”
網路黑灰産業(yè)已經形成巨大的産業(yè)鏈。根據中國網際網路協(xié)會《中國網民權益保護調查報告2016》顯示,近一年的時間,國內6.88億網民因垃圾短信、詐騙資訊、個人資訊洩露等造成的經濟損失估算達915億元。
阿里巴巴集團安全部副總裁杜躍進説,中國現(xiàn)在網路黑灰産業(yè)一年的産值已達千億,而做網路安全的全部産值不到300億,其中黑灰産業(yè)造成的損失至少乘以20倍。很多黑灰産業(yè)從業(yè)者利用大數據的能力甚至超過一些知名網際網路企業(yè),他們能夠非常精準地獲取數據,進行精確詐騙。
一位數據安全專家告訴記者,數據安全方面還應該考慮數據真實性的問題。數據是資産,在數據交易過程中,一些不法人員可能會偽造一些假數據,當數據資源池中摻入故意為之的假數據,再進行挖掘、分析,導致的後果可能是很可怕的。此外,還有大數據平臺的安全問題。過去,數據集中儲存,保護相對容易,如今,大數據平臺是典型的分佈式文件系統(tǒng),也會容易招惹麻煩。
多位安全專家認為,大數據平臺的應用層面、基礎層面都存在大量漏洞,早已不是以往可以“一隔了之”的相對封閉的安全保障水準,現(xiàn)在的安全防護技術遠沒有跟上大數據時代獨有的安全需求。
構建數據安全體系勢在必行
2017年6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正式施行,該法律是我國網路安全領域第一部基礎性法律,是我國網路安全基本法。
中國工程院院士倪光南表示,網路安全法對網路安全的要求往往歸結為“安全可控”、“安全可信”,這都是網路安全的內涵。華為大數據安全首席戰(zhàn)略規(guī)劃師張銳認為,隨著歐盟的“通用數據保護規(guī)範”,以及國內的網路安全法等世界各國家或地區(qū)對數據安全提出要求的法律及行業(yè)規(guī)範的逐步生效,全球的大數據産業(yè)正走向一個更加重視“合法”“合規(guī)”的時代。目前,對個人隱私數據的保護,和禁止跨境的數據流動是較為突出的兩個點。
業(yè)界認識到,數據共用、共融、共治成為社會發(fā)展的必然趨勢。近年來,政府、企業(yè)甚至個人的數據正在被“歸攏”並挖掘價值。隱私保護與數據開放共生共處不可分割,同等重要。數據開放可持續(xù)性和長期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隱私保護的好與壞。
謝永勝表示,目前安全建設和防護主流思路仍是從“物理安全、網路、主機、應用、數據”角度,而這個思路的順序應該是倒置的。各方應大大提升對數據安全的重視,而不是將最重要的防護對象放到最後考慮,應儘快形成完備的數據安全産業(yè)鏈。
“爆炸的數據,是未來世界最為重要的資源,也意味著樹大招風,招引很多攻擊。傳統(tǒng)的資訊安全防護手段難以有效滿足大數據時代的發(fā)展需求。”陳運文説,並且數據被喻為“石油”,目前無論是政府還是大型的網際網路企業(yè)都掌握自己的“原油”,在“提煉”過程中,更好地發(fā)揮和挖掘數據的潛在價值,創(chuàng)造更好的社會和經濟效益。但哪些數據是應該可以共用、交易,還應該有所界定。(記者 張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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