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月14日)正式開啟上班模式,過年回家的人自然是一陣失落,而堅守崗位的人則可以竊喜一下了——算算自己這幾天的加班費,居然可以抵得過17天的工資!
根據(jù)今年春節(jié)的放假安排,2月7日至2月13日放假,其中2月7至9日,也就是除夕、春節(jié)、初二這3天算是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而初三至初六則是相鄰兩個週末的調(diào)休。根據(jù)《北京市工資支付規(guī)定》,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shù)的300%支付加班工資;在週末休息日工作的,用人單位應當首先安排勞動者在同等時間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shù)的200%支付加班工資。也就是説,除夕、初一、初二這3天,加班費應按照日工資基數(shù)的3倍支付,初三至初六這4天應按照平時工資的2倍支付加班費。
根據(j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規(guī)定,我國的制度計薪日為21.75天。日工資基數(shù)就是由職工個人的月薪與制度計薪日相除得來。以一名月薪6000元的員工為例,如果他在春節(jié)期間一直在崗工作的話,他這幾天的加班費應為:除夕至初二6000÷21.75×300%×3=2482.76元,初三至初六6000÷21.75×200%×4=2206.9元,合計4689.66元。這樣算來,這名職工春節(jié)7天的加班費是他平時17倍的日工資。
春節(jié)堅守崗位的勞動者中有一個特殊群體,那就是家政服務員。很多家庭都抱怨,每到過年時為了留住保姆都要想方設法討好她們,發(fā)紅包、送禮物,原本就投入不少了;如今保姆的工資又高,月嫂動輒上萬元,育兒嫂也五六千,普通家政阿姨也得4000元以上了,過年這幾天要是真發(fā)17倍工資的話,至少也要多付三四千元,還真讓人有點吃不消。不過,上文所説的加班費的計算方法只適用於與單位存在勞動關(guān)係的員工,而目前大多數(shù)家政服務員並不是員工制,她們和僱主之間並非勞動關(guān)係。少數(shù)實行員工制的家政公司可能會有特殊安排,但那也是家政公司跟服務員之間的事情。至於僱主要給多少加班費,還是好好翻翻自己當初跟家政公司簽訂的合同。(記者代麗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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