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網店店主向記者表示,微信公眾號上的“僵屍粉”和“活粉”均可提供,每個真人粉絲賬號背後,有不同的運營人員定期更新博文。
在租人平臺裏,可以選擇聊天、看電影、冒充男(女)友、聚會等出租項目。
某直播平臺提供的禮物打賞和充值服務。記者了解到,一些網路直播經紀公司會與直播平臺合作,充入大量金額以打賞旗下女主播,為其增加人氣。同時也會增加直播平臺的流水。
支付、下單,不到兩小時微信公眾號閱讀量就能上漲1000……
“太快了,兩個小時就充好了”、“刷量還送點讚,物美價廉”……2017年1月,在完成交易後,“offer先生”等微信公眾號的運營人員作出了這樣的評價。
從人人網、QQ盛行的年代,到微博、微信,直至直播平臺,為了贏得更多經濟效益,越來越多的社交軟體圍繞“手機-賬號-人-流量-盈利”的主線,基於用戶心理和粉絲效益將客戶引流進微商、交友、遊戲、直播等産業(yè)鏈。
微信公眾號刷閱讀量盛行 網店公開售賣粉絲
“微信公眾號刷閱讀量是給廣告主看的,能夠産生直接的效益。”一位不願具名的自媒體博主向中國青年報·中青線上記者透露。
對於一些運營人員來講,從“朋友圈集讚截圖換獎”熱潮到買粉刷量,“暴力吸粉”的方式在不斷變換。
在“聚量成真”思維影響下,較高的微博粉絲數(shù)和微信閱讀量,成為廣告主投放廣告的重要參考。據了解,閱讀量“10萬+”的一篇微信公眾號文章,市場價大約在2萬元至6萬元。一些擁有上百萬粉絲數(shù)量的知名公號,合作一條廣告的報價,甚至高達數(shù)十萬。
微信公眾平臺的運營者對粉絲數(shù)、閱讀量的一味追求,造成機器粉、假數(shù)據充斥在這個平臺。
為了凈化微信空間,2015年3月,微信安全中心發(fā)佈《微信朋友圈使用規(guī)範》,對刷粉絲、利用微信附近的人功能打招呼、搖一搖等形式推廣微信賬號的違規(guī)操作進行了處理。
經過幾次整治,許多涉嫌刷粉的公眾號閱讀量直線下降,平時閱讀量“10萬+”的,現(xiàn)在都跌到了六七千左右。即便如此,在利益面前,部分運營人員總能想出“新招”繞過監(jiān)管,遊走在網路空間的灰色地帶。
“我們賣的粉絲有頭像,保證不掉粉。”某電商平臺上,一家主營網路刷粉的店家客服告訴中國青年報·中青線上記者,相比于“僵屍粉”,真人粉更受買主歡迎,“如果要可以回復數(shù)字、字母的活粉,都能通過軟體機器實現(xiàn),每個真人粉絲賬號背後,有不同的運營人員定期更新博文”。
據了解,機器刷粉,往往需要配合成排的手機、電腦和不同IP地址,通過安卓模擬器等軟體自動搜尋附近的人的資訊並批量添加好友,實現(xiàn)加粉,“有的養(yǎng)著幾千張(手機)卡,也就是幾千個賬號,還有養(yǎng)著幾萬(部)手機的”,來自天津的微信行銷從業(yè)者姚宇寧稱,在網店內,平均每100個粉絲價格從2元至15元不等,有回復功能的粉絲甚至每100個高達50元。
當?shù)昙冶粏柤啊笆欠駮环馓枙r”,營業(yè)已兩年的老闆表示質疑:“還有查的嗎?我們家很多老客戶,還沒有誰反映過自己被封號。”
有業(yè)內人士指出,通過批量購買大量手機卡獲取多個IP以註冊微信號,並雇人為之設置不同的頭像和簽名,這一流程與正常用戶註冊無異,往往可以避過官方檢測。
“微信公眾號通過刷粉、刷流量,製作虛假數(shù)據騙取客戶或者廣告主信任,涉及到虛假宣傳,屬於不正當競爭行為”,中國網際網路協(xié)會信用評價中心法律顧問趙佔領對中國青年報·中青線上記者指出,“第三方機構或者個人通過開發(fā)軟體或者其他手段幫助微信公眾號刷粉,性質上屬於幫助侵權,只是對於此類行為的監(jiān)管存在很大難度。”
線上租人業(yè)務充滿隱患 人與時間任由支配
半個月前,20歲的女生涵子下載了一款名為“約單”的租人軟體,出售個人時間,陪同城好友看電影。“我每個小時收費50元,春節(jié)期間,兩天能有一單。”涵子説。
在微信中搜索“租人”,可以跳出數(shù)十個公眾賬號。這些打著“出租自己,獲取收益”招牌的租人平臺功能雷同,多由租別人和租自己構成。一款名為“來租我吧”的App首頁顯示,個人出租範圍包括逛街、聊天、K歌、陪加班、開車接送,均按小時收費,50元至1000元不等。用戶可以向對方發(fā)起預約,填寫約見的內容、時間、時長,等待對方接單。
囿于租人業(yè)務的特殊性,部分租人平臺也用大尺度的女性照片吸引用戶。在北京開中醫(yī)理療館的宋女士説,她每週能在租人平臺完成五六個訂單,時常碰到一些用戶問她是否提供特殊服務。
2016年,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發(fā)佈《移動網際網路應用程式資訊服務管理規(guī)定》,提出“移動網際網路應用程式提供者應按照 ‘後臺實名、前臺自願’原則,對註冊用戶進行真實身份資訊認證。”然而,多數(shù)租人平臺卻並未履行。
中國青年報·中青線上記者嘗試在“來租我吧”平臺中使用了虛假的照片、資料,輸入手機驗證碼,不用實名認證即通過註冊,幾分鐘後,便可以發(fā)佈租人需求。該平臺的客服人員表示,平臺內也有實名認證的窗口,但並不強制,即便未實名,也可使用全部服務。
在浙江金道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延來看來,租人平臺本身並不違法,但不強制用戶實名,是在鑽法律的空子。“如果實名認證不到位,當平臺上的註冊用戶之間發(fā)生了違法犯罪問題,平臺可能也無法逃避責任。”
直播平臺與經紀公司合作 為推廣旗下女主播“刷打賞”
“謝謝各位寶寶們,送藍色妖姬就表演給你看!”
晚上9點,正是某手機直播平臺上主播們活躍的黃金時段,一位女主播一邊唱歌,一邊與用戶互動,時不時發(fā)出索要禮物的暗示。1分鐘內,她的粉絲上漲了近1000個,排名迅速升至熱門前幾位。
據媒體報道,今年年初,一名13歲的未成年少女用21萬元打賞男主播,幫他提升人氣。映客、花椒等多個熱門直播平臺的禮物都需要通過虛擬幣購買,與人民幣的換算比例大約為10:1,禮物從金幣、鮮花、蛋糕,到鑽石、跑車不等,一朵“藍色妖姬”價格折合人民幣近2000元。類似輪船、飛機等禮物,如果以成組的形式打賞,金額將達到數(shù)十萬。
2016年底花椒直播發(fā)佈的《花椒直播年度直播大數(shù)據》顯示,北京、廣東、上海等地多出“土豪”,其中北京用戶年打賞超過5億元,四川籍主播在所有主播中“吸金能力”最強,月均收入相當於北京白領平均奮鬥3.18年。
想要高額的打賞,人氣排名就必須靠前,高曝光度能吸引更多的人進入直播間。花椒直播平臺客服解釋稱,系統(tǒng)會對直播封面、直播內容、時長、包含線上人數(shù)、點讚數(shù)、彈幕數(shù)等綜合因素來評分,評分越高,主播上熱門的機率就越高。
為增加人氣,得到更好的展示位,主播購買線上觀看人數(shù)與粉絲數(shù),已經較為普遍。
“300元包月還送2000人氣,保證每天人氣(線上觀看人數(shù))不低於1萬,10分鐘內到位。”某網店商家打出了這樣的宣傳語,其“直播人氣”的月銷量甚至逾10萬筆,店主向中國青年報·中青線上記者透露,“人氣也可以通過軟體刷出來。”
一些主播高人氣和大額打賞背後,是直播平臺和網路直播經紀公司在共同操縱。供職于某網路直播經紀公司、負責內容運營和策劃的應頔向中國青年報·中青線上記者介紹,網路直播經濟公司會主動聯(lián)繫各直播平臺,推薦旗下主播入駐,例如每個月拿出10萬元給主播刷禮物,增加人氣。而直播平臺一般也會要求網路直播經紀公司必須每個月刷到一定額度。這筆錢,最終網路直播經紀公司和直播平臺通常會以6:4的比例分成。達成協(xié)定後,直播平臺就會給主播提供優(yōu)質的展示位。
當普通遊客進入後,看到直播間的“虛假繁榮”,也會被帶動著送出禮物。“普通網民的打賞金額,經紀公司再和直播平臺對半分配,並給到女主播一定數(shù)額。”應説。
另一方面,直播平臺也會主動找網路直播經紀公司,因為有“刷月流水”的訴求,形成運營良好的賬面數(shù)據給投資方看,讓接下來的融資更加順利。應向中國青年報·中青線上記者透露,曾有一家直播平臺接觸他們,詢問是否具備每月為主播刷到100萬元流水的能力。
為了規(guī)範網路表演等網際網路文化市場經營秩序,2016年下半年,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相繼發(fā)文,對開展網路視聽節(jié)目直播服務的單位、直播節(jié)目內容、相關彈幕發(fā)佈等提出了具體要求。此外,花椒直播、熊貓直播等平臺也曾多次針對平臺推出整治公告。然而,仍然有許多主播在表演方式和人氣上暗自打著“擦邊球”。
在趙佔領看來,一些直播平臺的內容觸底、難以管控,“主要在於低俗與色情二者的邊界本身就較為模糊,”缺乏相關標準,正給了直播表演一味迎合用戶需求頻頻突破尺度的可能。他建議,行業(yè)應當研究制定更加細化的自律規(guī)範,才能讓網路空間走向“清朗”。
[責任編輯:李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