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24日電 述評:穆迪調降中國評級存在三大誤判
國際信用評級機構穆迪24日將中國主權信用評級從Aa3調降至A1,同時將評級展望從“負面”上調至“穩(wěn)定”。穆迪提出調降評級主要有三個理由,即中國實體經濟債務規(guī)模將快速增長、相關改革措施難見成效、地方債及企業(yè)債將增加政府或有債務。專家認為,穆迪的觀點存在對中國經濟明顯的誤讀和誤判,評級結果存在偏差。
首先,穆迪在報告中預測,2018年中國政府債務佔國內生産總值(GDP)比重將達40%,2020年達到45%。但事實上,2016年中國政府債務佔GDP比重為36.7%,與上年相比變化不大。今後,隨著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不斷推進,政府舉債受到嚴格控制,政府債務有望保持合理規(guī)模,2018至2020年中國政府債務風險指標與2016年相比預計不會發(fā)生大的變化。
中國銀行全球市場部高級交易員李凡在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説,穆迪下調中國主權信用評級只是“一家之言”。今年以來,中國5年期國債信用違約互換(CDS)的基準價格在80個基點左右,而這一指標幾年前曾高達150個基點,這説明國際市場認為中國經濟基本面在改善、信用風險在降低。穆迪公佈下調中國評級的消息後,離岸人民幣微跌,總體來説市場反應平穩(wěn)。
其次,穆迪認為,中國相關改革措施難見成效,中國經濟增速將持續(xù)放緩。這一觀點在一定程度上高估了中國經濟面臨的困難,低估了中國政府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適度擴大總需求的能力。
今年以來,中國經濟仍然延續(xù)穩(wěn)中向好的發(fā)展態(tài)勢,一季度GDP增長6.9%,同比加快0.2個百分點,充分顯示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效果正在不斷顯現。隨著改革持續(xù)深化,中國經濟有望繼續(xù)保持平穩(wěn)較快增長。
再次,穆迪在報告中稱,除了政府直接債務,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國有企業(yè)等債務水準持續(xù)增長會增加政府或有債務。這更是對中國法律和相關法規(guī)缺乏必要的了解。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等規(guī)定,穆迪的上述觀點不成立。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財政事務部主任維托爾·加斯帕爾在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表示,從國際標準來看,中國政府債務水準仍然比較低。同時,中國政府的資産負債表比大多數新興經濟體都要健康,中國政府持有的金融資産遠超負擔的金融債務,中國擁有充足的“財政火力”來管理債務風險。
自去年以來,不少西方機構和媒體多次談及中國債務風險。去年3月,穆迪就曾將中國主權信用評級展望從“穩(wěn)定”下調至“負面”,中國經濟後來的實際表現卻是“穩(wěn)中有進”。
穆迪此次在調降中國主權信用評級的同時,上調了中國的評級展望,似乎在顯示其評級的平衡與公允。但業(yè)內人士指出,穆迪此舉更多是一個技術層面的變化,在對未來前景持同樣預期的情況下,調低當前評級,展望就會上調。
有分析人士認為,長期以來,西方評級機構對信用諮詢市場具有重大影響,但其評級方法存在缺陷,信譽早已受到質疑。
首先,西方評級機構過分看重制度因素,定性分析比重較大,主觀性較強,對新興市場和發(fā)展中國家存在一定的歧視性。國家資訊中心經濟預測部副研究員程偉力在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説,2007年,新興市場國家獲得的評級通常比負債水準近似的發(fā)達國家低8到12個等級。隨著新興市場的蓬勃發(fā)展,這一差距有所改善,但截至2015年也僅僅縮小了兩個等級。
在伯克希爾-哈撒韋公司2016年股東大會上,“股神”巴菲特被問及為何伯克希爾-哈撒韋公司沒有得到3A最高信用評級時説:“這種信用評級根本是錯誤的機制,而且是阻礙不前的機制。”
其次,評級機構過度依賴歷史數據,評級行為高度順週期,難以做出前瞻性的預警。例如,在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爆發(fā)後,穆迪評級沒能起到預警作用,仍一直將希臘的A1評級保持到2009年年底。要知道,A1評級是穆迪評級體系中的第五高評級,這説明穆迪評級存在滯後性,缺乏前瞻性。
當然,儘管西方評級機構對中國的信用評級存在偏差,我們不妨本著“兼聽則明”的精神,將這些機構的觀點視為對防範風險的提醒,把風險管控進一步做牢做實。
近年來,中國政府通過一系列措施管控債務風險,包括建立債務風險預警機制、全面構建債務監(jiān)管體制、實施地方政府債務置換等。正如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專家加斯帕爾所説:“中國政府已充分認識到債務風險問題,並已採取相應措施。”(參與記者:康逸、俞懋峰、樊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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