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中廣新聞網(wǎng)”報道,民進黨“立委”趙天麟昨(6)日召開記者會指出,臺灣煙酒公司從2012年開始,以“加味伏特加酒”名義,進口大陸的茅臺酒,加入臺灣高梁酒裏面,再銷售到大陸去。臺酒公司澄清,這是臺酒公司接受大陸臺商設(shè)立的“山東臺酒酒業(yè)公司”委託生産的産品,産品所用的茅臺酒是客戶進口原料提供給臺酒,臺酒只是幫客戶代工,並沒有生産這款酒進行銷售。
“立委”趙天麟踢爆,臺酒公司從2012年開始由大陸走私60萬公噸“茅臺醬香型基酒”,加入臺灣高粱酒,製成“玉山臺灣典藏茅臺酒”回賣到大陸去,不法所得達24億元新臺幣。臺酒公司大喊冤枉,臺酒公司董事長徐安璇表示,這是臺酒接受客戶客制化訂單所生産的産品,其中用的部分酒液半製品,是客戶“山東臺酒酒業(yè)公司”自行進口,要求臺酒用這個原料與臺酒本身生産的高梁酒及茅臺酒調(diào)配而成。徐安璇説:“我們公司本來就可讓廠商訂制酒類,它可自行準備原材料,跟我們的酒去調(diào)製。”
至於原料用酒的大陸茅臺到底是不是走私,臺酒方面並不清楚,因為基於信任沒有質(zhì)疑客戶提供的原料來源合法性問題。
[責(zé)任編輯: 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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