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鄭州市民“小年”舞起來 新華社發(fā)
23日是農(nóng)曆臘月二十三,也是中國北方俗稱的“小年”。細心的人不難發(fā)現(xiàn),南方人過小年是在臘月二十四。民俗學家解釋,南北小年不同日,跟我國古時“官三民四船五”的傳統(tǒng)有關。
遼寧省民俗學會常務副會長楊太介紹,古時過小年曾有“官三民四船五”之説,即官家臘月二十三過小年,百姓臘月二十四過小年,而水上人家則是臘月二十五過小年。這一説法的形成有何典故已不得而知,但在中國古代社會,人們的等級觀念比較強,因此過小年也分不同的身份地位及職業(yè)。
由於中國北方在更長時間裏是國家政治中心,受官氣影響較重,因此小年多為臘月二十三;相反,南方遠離政治中心,小年便為臘月二十四。而南方地區(qū)水系發(fā)達,沿湖居民和水上船家較多,他們的小年定在臘月二十五,當然北方的船家並不遵循“船五”的習俗。楊太説,從目前的情況來看,臘月二十三過小年的主要是中國的東北和華北地區(qū),而臘月二十四過小年的地區(qū)則要多一些。
“不過無論哪天過小年,人們辭舊迎新的願望卻是一致的。”楊太説,在這一天人們祭祀灶神、吃餃子、張燈結(jié)綵、壘旺火堆,預示著春節(jié)慶祝活動漸入佳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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