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公安部:群眾辦理事項限時辦結可查進度
對服務事項提供辦事指南,手續(xù)不全的一次性明確告知群眾;對群眾辦理事項限時辦結,並提供進度查詢;大力推進資訊共用,讓群眾少跑腿……公安部近日出臺《關於加強公安機關窗口單位規(guī)範化建設的指導意見》,提出進一步提升窗口單位管理服務水準的多項舉措。
這是記者26日從公安部獲悉的。公安部要求,各級公安機關報警服務臺、接待室、信訪辦、辦證大廳和派出所、交警隊、車管所等直接面向社會、接待服務群眾的窗口單位,要統(tǒng)一外觀標識,合理劃分功能區(qū)域,完善基本服務設施,保持環(huán)境整潔有序。晝夜為群眾提供服務的窗口單位,應當設置明顯的指示燈箱或警示紅燈。
公安部強調,窗口單位要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首接負責制、警務公開制和責任追究制,明確在接待群眾報警、求助、諮詢和辦證、辦事等工作中的首接責任,依法公開工作職責、辦事程式、收費標準等,加大問責追責力度,嚴肅追究違法違規(guī)人員和部門領導責任。建立健全一次性告知制、限時辦結制,對群眾辦理的事項,提供辦事指南提示單,明確告知、指導群眾完備所有手續(xù);對群眾仍有疑問或手續(xù)不全的,應當予以一次性明確告知;對群眾辦理的事項,應當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nèi)辦結並向群眾提供辦理進度查詢渠道。
公安部要求,建立健全預約辦理和到府服務制度、彈性工作制。盡可能開通微信、微博等載體,方便群眾提出預約申請;對確有特殊困難不能到窗口單位辦理的,且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必須由本人辦理的群眾,盡最大可能提供到府服務;除24小時服務窗口外,其他窗口單位應當視當日辦證、辦事群眾多寡情況及時調整工作時間。
[責任編輯:尹賽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