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wǎng)北京12月25日電(記者周婷玉、鄒聲文)每年審計報告所列問題的查處情況,備受社會各界關注。
正在北京參加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的常委會組成人員,都收到了一份由常委會辦公廳轉(zhuǎn)來的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今年審計報告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函。來函對2009年6月審計署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的年度審計報告的各項問題,一一給予“回應”。
26億余元被追回歸還 近百人受查處
審計署提交的審計報告,受到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國務院高度重視。
今年6月,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審議審計報告時,明確要求加大整改和處理力度,認真分析産生問題的深層次原因,推動有關部門完善財政管理方面的政策措施,建立預防財政違法違紀行為的長效機制,並將整改和處理情況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
國務院也召開了常務會議進行專題研究部署,要求有關地區(qū)、部門和單位以高度負責的精神,進一步抓好整改工作,不斷推進制度建設,逐步健全責任追究和問責機制。
國務院辦公廳在關於審計報告的來函中説,各被審計單位認真進行整改。截至2009年10月底,已追回或歸還被擠佔挪用的資金26.34億元,根據(jù)審計建議完善各項制度規(guī)定1125項。審計發(fā)現(xiàn)的119起涉嫌違法犯罪案件線索移送紀檢監(jiān)察和司法機關查處後,已有31人被依法逮捕、起訴或判刑,60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七成中央部門預算執(zhí)行審計問題已整改
來函指出,這次中央部門預算執(zhí)行審計發(fā)現(xiàn)違規(guī)和損失浪費問題共計45.17億元,已整改31.66億元,佔70%。主要是:
──關於擠佔挪用和轉(zhuǎn)移財政資金14.83億元的問題。已通過歸還原資金渠道、上繳中央財政和規(guī)範管理等方式整改11.91億元,對其他問題相關單位已制定整改措施,正在落實中。
──關於多報多領財政資金3668萬元的問題。已通過上繳財政或繳入上級部門統(tǒng)一管理等方式全部整改。
──關於違規(guī)收費6.22億元的問題。已通過停止違規(guī)收費、補辦收費報批手續(xù)等方式整改3.99億元;關於未及時上繳非稅收入19.08億元的問題,已通過上繳中央財政或報財政部調(diào)整預算等方式整改15.33億元。
──關於會議費和公務出國費管理不夠嚴格的問題。中央部門高度重視,有17個部門組建了會議費清查小組,清理會議支出,收回存放賬外和被侵佔的資金,將擠佔挪用資金歸還原資金渠道。
──關於20個中央部門2008年決算(草案)中少計收入、結(jié)余和資産共計16.71億元的問題。這些部門已通過調(diào)整決算及有關賬務等方式整改15.76億元。其餘涉及少計固定資産等方面的問題,有關部門正在組織清理,待核實無誤後再調(diào)整賬務。
162座“問題水庫”正在整修重建 抗震救災資金物資使用出臺570多項制度
審計發(fā)現(xiàn)了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中的不少問題。針對這些問題,水利部通過多種方式督促有關地方、部門和單位進行整改,通報批評了問題嚴重的部分項目單位。對延長工期的問題,有關單位採取措施加快了工程建設進度,截至2009年10月底,列入全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3年目標任務的6000多座水庫,除個別大型水庫需按計劃跨年度施工外,其他項目可在2010年底前完工;對162座因擅自減少或變更部分主體工程等存在品質(zhì)缺陷或安全隱患的水庫,有關地方政府已整修或重建了127座,其餘在2010年汛期到來前可全部完成整修或重建工作;對一些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建設和財務管理比較混亂的問題,相關地方和單位已收回被侵佔、出借或挪用的資金1.68億元,處理責任人67人。
針對汶川地震抗震救災資金和物資跟蹤審計查出的問題,審計機關和各部門及相關地方政府緊密配合,堅持邊審計、邊整改、邊規(guī)範、邊提高的原則,全部整改了審計指出的問題。有關方面根據(jù)審計建議,出臺了570多項制度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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