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臺灣臺中一名酒店少爺李汶彬大玩“劈腿”(搞外遇)遊戲,越南籍“小三”提分手,他竟向“小三”的丈夫勒索,開車載對方外出攤牌,“小三”的丈夫中途跳車重傷不治,臺中法院昨依妨害自由致死罪,判李9年。
法官審理時,李男堅稱不知被害人要跳車,他當時在打電話,來不及阻止;但同在車上的李妻作證説,看到死者整個人已爬到車窗外,她緊張大喊“他要跳車了!”丈夫沒理會。
死者大哥表示,案發(fā)後越南籍弟媳已帶兒子搬出,家人無法原諒她,法官判9年太輕,一定上訴。
警察説,李汶彬長相斯文,除有前妻、現(xiàn)任太太和越南籍“小三”范女,還有一名外遇對象,在女人堆裏混,靠女人賺的錢生活。
判決書指出,李汶彬(28歲)與妻子林女、已婚越南籍“小三”范女同居,三人同睡一張床,范女晚上到坐臺陪酒的KTV工作,丈夫不知她在KTV陪酒。
去年10月19日李汶彬要范女共同謀騙丈夫十萬元(新臺幣,下同),范女不願再對不起丈夫,提議分手;李汶彬惱羞成怒,打電話給范女的丈夫,謊稱范女在他公司上班,借了十萬元寄回越南,要對方拿十萬元贖回妻子,被害人表示沒錢,報警尋妻。
10月22日淩晨李男帶妻子與8歲兒子返家途中,打電話給范女丈夫,邀他前往范女工作地點,對方不疑,同車前往。途中,李男説出范女坐臺陪酒、和他發(fā)生性關(guān)係等事,范女丈夫表示要下車回家照顧兒子,但李男不理會,表示車門已上鎖,范女丈夫隨即跳車。李男發(fā)現(xiàn)被害人跳車後緊急逃逸,被害人因頭部重創(chuàng),送醫(yī)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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