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中國時報》今日刊載臺灣前“營建署署長”陳光雄的評論文章,從專業(yè)角度分析此次桃園機場事件的原因及如何亡羊補牢的作業(yè)程式。作者直言,檢討之餘,亡羊補牢,以此為鑒,同樣的錯誤不容一再發(fā)生。
評論摘編如下:
6月2日的一場強降雨,造成桃園機場淹大水,暴露了臺灣國際機場的防、救災能力如此不堪一擊!雖然董事長及總經(jīng)理同遭撤換,卻已丟盡了臺灣的顏面,造成有形無形的損失,莫此為甚。
一般人對災害的發(fā)生,也許都會歸罪于“先天不良,後天失調”,然而對於已興建營運達40年以上的桃園機場而言,應非先天不良,因為當初機場特定區(qū)的畫定、開發(fā)過程,從調查、規(guī)劃、環(huán)評等都經(jīng)過都市計劃單位及嚴格的審議機制,審查通過後發(fā)包興建,但近年來卻屢屢出包造成災害,顯屬人謀不臧的“後天失調”。
近年來為因應入出境人數(shù)的激增,桃機一航廈完工後,不久即面臨國人的要求興建二航廈、三航廈,先後趕工施作,又因“政府採購法”的不夠周延,造成航站內的各項工程由不同廠商得標承作,施工單位又急功近利,甚或偷工減料,未能重視工程品質及界面的整合。根據(jù)“行政院”工程會的調查報告,此次大雨造成災害的主要原因,為機場地下管線三孔箱涵因異物阻塞,又因桃機人為疏失應變能力不足,防水閘門沒有及時關閉,導致積水倒灌災情一發(fā)不可收拾,這顯現(xiàn)出桃機工程在監(jiān)工、管理、維護及人員教育訓練都出了問題。
一場大雨造成如此重大災情,給予主管單位人員的教訓,不可謂不大,更不是撤換掉董事長、總經(jīng)理就可消除民眾之怨氣及焦慮。檢討之餘,亡羊補牢,以此為鑒,同樣的錯誤不容一再發(fā)生,更期許今後所有公共工程的施工、管理、維護都要建立一套標準作業(yè)程式,不能存有任何僥倖之心。
由於這一場大雨災情,又讓人想到當局組織改造工程遲遲未能完成,以致中央到地方的防救災工程缺乏整合機制,當局部門間各自為政,如何減災防災著實令人憂心。(陳光雄 作者係臺灣前“營建署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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