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美國軍事上訴法院的資料,陳水扁指稱有個美國軍政府佔領(lǐng)臺灣至今,他祈求美國軍事上訴法院下令這個美國軍政府指示馬英九立即釋放他並撤銷無期徒刑判決。如果不是白紙黑字,誰相信會有人如此癡人説夢?而這些白紙黑字,更證明了陳水扁為求脫身,的確可以無所不用其極。
臺灣《中國時報》今天發(fā)表社論指出,和之前傳出的説法不同,陳水扁並沒有“控告”美國總統(tǒng)奧巴馬,而是向美國軍事上訴法院提出請願。他的説法是,依據(jù)“舊金山和約”,美國在臺灣行使軍事佔領(lǐng),迄今未變,臺灣地位未定,因此8年“總統(tǒng)”任內(nèi),他其實是美國軍政府的代理人,也是實質(zhì)的臺灣民政長官。
陳水扁聲稱,他在擔任臺灣地區(qū)領(lǐng)導(dǎo)人期間,知悉了美國軍政府存在的事實,也接受軍政府的命令。有關(guān)臺灣之事,美國軍政府是“至高無上”的,他在任內(nèi)經(jīng)常接受“美國在臺協(xié)會”主席的指示。如今他面臨政治迫害,因此向美國軍事法院及全世界披露這個美國軍政府的存在,要求軍政府出面保護他。
這些天方夜譚般的陳述,既非發(fā)自午夜囈語,也不是衝動胡扯,而是經(jīng)過一番草擬撰述後正式向法院提交的。説臺灣其實一直被一個秘密的美國軍政府佔領(lǐng)至今,要求這個藏在幕後的真正主子出面救人,這種話,出自一位“中華民國”的“前總統(tǒng)”,不只是荒天下之大唐,更把臺灣人的臉都丟光了!
社論分析説,首先,“舊金山和約”雖未言明將“臺灣主權(quán)”移交給誰,但接著“中日和約”就已確定了臺灣主權(quán)屬於中華民國政府,美國雖然和“中華民國”政府簽有協(xié)防條約,卻從未佔領(lǐng)統(tǒng)治過臺灣,連託管都不曾,哪來的美國軍政府?而且説現(xiàn)在依然活躍,什麼樣的軍政府能夠既活躍至今又60年沒人聽説過?更何況,如果有這個治臺軍政府的存在,其運作的人員、經(jīng)費從何而來?國會參眾兩院與新聞界始終被蒙在鼓裏?美國不同政黨的歷屆總統(tǒng)也都秘而不宣?這種天方夜譚也想得出來,簡直笑掉全世界的大牙!陳水扁的想像力實在非常人所能及,竟然編造得出如此匪夷所思又不合情理的故事來。他被人家當瘋子事小,臺灣跟著一起丟臉事大。
其實陳水扁這招笨得可以,因為美國軍事法院絕對不可能接受,遑論真要那個不存在的幽靈軍政府出面干預(yù)。即使只是想造成話題爭取聲援,都不會有效果,因為人家只會把這當成喪心病狂的胡扯,連拖延訴訟程式都做不到。
唯一的影響,是傷害了臺灣人民的感情。陳水扁曾經(jīng)信誓旦旦,説要為維護“臺灣主權(quán)”而戰(zhàn),結(jié)果現(xiàn)在聲稱自己只是美國軍政府的“民政長官”,以前做決策還要聽老美的,當年講“一邊一國”時美國氣得跳腳,不知是否忘了請示?臺灣人民一路呵護他支援他,讓他能當上“總統(tǒng)”,兩任8年裏享有優(yōu)渥薪酬強大權(quán)力,卸任後還有終身禮遇,這些民脂民膏,結(jié)果都付給了一位治臺代理人?如果照他的邏輯,那麼他應(yīng)該跟美國討薪水才對,幹嘛拿臺灣納稅人的血汗錢?而且扁家還A走“國庫”那麼多錢,外帶利用人民授予的政治權(quán)力從政商關(guān)係中謀取暴利。這些錢,如今更應(yīng)該吐出來!
社論最後説,回顧陳水扁的所作所為,往往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為了自己的利益,犧牲同志朋友家臣天下人都在所不惜,而今連臺灣尊嚴都遭到他的羞辱,昔日民進黨同志此時恐也無法再為他辯護。而始終情義相挺的死忠扁迷們,有看到阿扁對臺灣又是如何有情有義嗎?無論陳水扁再怎麼癡人説夢,他以及他的家庭成員的貪瀆行為,都一樣要由臺灣的司法體系來依法處理。也許將來陳水扁還會想出各種奇招怪招,但他能鼓動的同情與認同已經(jīng)越來越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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