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臺灣高等法院再度裁定陳水扁繼續(xù)羈押之後,美國軍事上訴法院日前將陳水扁的請願書提供媒體。臺灣《中央日報》網路報今天的社評指出,儘管陳水扁請願書的部分內容早已曝光,但看到全文仍令人十分憤怒,實在難以想像,一個曾為“元首”的人竟然會如此無恥下作。
社評説,陳水扁辦在半個多月前,聲稱陳水扁控告美國總統奧巴馬和國防部長蓋茲,上周已遭美國軍事上訴法院以“缺乏管轄權”為由拒絕審理;日前法院將訴狀內容提供給臺灣媒體,赫然發(fā)現陳水扁並非是向美國軍事上訴法院“控告”,而是“請願”,祈求美國政府承認他是“美國軍事政府代理人”,並飭令“臺灣實質民政首長”,撤銷他的無期徒刑。這份文件的批露,使得臺灣人對陳水扁更加唾棄,因為明明是“中華民國總統”,卻自貶為“美國軍事政府代理人”;而且有關臺灣之事,這個軍政府竟然是至高無上,形同臺灣的最高權力機構,陳水扁“本于職責”接受軍政府官員的命令。顯而易見,如果真是如此,陳水扁連“兒皇帝”都算不上,自己丟人現眼不夠,還把臺灣的尊嚴踐踏的蕩然無存。
令人痛心的是,民進黨對此噤若寒蟬,不敢置一詞,綠營媒體對此也一筆帶過,不敢將全文批露,以免影響綠營選民和民進黨的選情。這種完全不顧臺灣尊嚴的做法,姑且不論;值得注意的是,日前陳水扁再度延押,除了電子媒體之外,平面媒體也都沒有顯著的篇幅,彷彿大家對陳水扁的案件已經越來越沒有興趣,所以關於他的事件,大家都不願討論。
社評説,平心而論,陳水扁的作為當然不值得一提,民進黨不敢與他切割,也不願提到他的心理,誠然可以理解。不過,現在還不是對陳水扁不聞不問的時候。理由是:其一,陳水扁涉及的弊案仍在發(fā)展中,並未全部查明,不時仍有新的事證出現,例如他若真是違背“總統職務”聽命美國在臺協會指示行事,那就犯了“外患罪”;又如外界盛傳他在公營事業(yè)與島外簽訂長期合約收取鉅額傭金,都仍在查證之中,豈可就此打住?其二,陳水扁所貪污的錢,至今還搞不清楚究竟有多少?案發(fā)至今,他也沒有吐出分文,瑞士司法暨警察部發(fā)言人日前就證實,從未接獲陳致中或扁家人請求存放在瑞士多達十余億元的資産匯回臺灣,在此情形之下,又豈能對扁案置若罔聞?其三,陳水扁至今仍動作頻頻,不只向“外國政府”搖尾乞憐,還自曝逃生密道,洩露“國安”秘密,等於是還在繼續(xù)犯罪,我們又怎能輕易放過?其四,陳水扁雖然羈押,“卸任元首”禮遇並未停止,他的家人仍然在享受貪污所得,住豪宅、購精品、吃大餐、拿民眾納稅人的錢逍遙,既然事關大眾,怎麼可以不理不睬?
社評最後指出,陳水扁的貪腐或許其他國家的元首也可比擬,但他的無恥與下作絕對空前。古今中外,從來沒有像他這樣,任內貪贓枉法大膽妄為,一旦身係囹圄卻又低聲下氣,極儘自我作賤之能事,如此政客實在是臺灣之恥。對於這樣的敗類,我們雖然不必常掛在嘴邊,卻不能輕易放過,一定要讓他接受法律的制裁和輿論的譴責,非但以儆來茲,也才能符合社會正義,維持臺灣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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