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明年選舉及“公民投票”領投爭議,陳水扁曾提出宣佈戒嚴、停止選舉等應對方法,引起各界譁然。臺灣時事評論員江彥震日前接受香港中通社專訪時分析:對於陳水扁來説,明年選舉是他最後一搏的機會,所以用盡心機想要擾亂選舉,他所擔心的根本不是“選輸”,而是不會讓“輸”成為可能。
即將在明年初舉行的選舉,由於屆時“公投”與選舉將合併辦理,對於領投票的程式問題,國民黨執(zhí)政的縣市長表明不配合臺“中選會”規(guī)定,堅持採用“二階段領票、二階段投票”方式辦理選務。有泛綠人士建議陳水扁必要時宣佈“戒嚴”,並推遲明年選舉。陳水扁日前在為民進黨“立委”候選人助選時,一度表示他已在思考“戒嚴”、推遲選舉、更換不願配合的縣市選委會主委或是停止選舉等四項建議。
此言一齣,各界無不譁然,多數(shù)認為陳水扁只是“狂人狂語”,敢説而不能做。倒扁總指揮施明德嗆聲,“他敢戒嚴,我就敢造反!”
江彥震指出,其實依法論法,“戒嚴”須有戰(zhàn)爭、叛亂及“立法院”追認的條件限制。扁的“戒嚴説”引起國民黨方面的痛批,馬英九説,這是陳水扁為了選舉所説的氣話,是不可行的。次日陳水扁即改口表示,臺灣過去深受“戒嚴”之苦,也為了要求解除“戒嚴”付出很大代價,一些人為此失去自由或生命,因此不可能再走回“戒嚴”的反民主回頭路;他説,不能把一些人的建議當成是他本人的意思,他任內(nèi)絕不會宣佈戒嚴。
而陳水扁跳過“中選會”這個獨立機關,直接對外發(fā)言,也讓“中選會”相當尷尬。在選舉無效方面,依法必須由候選人或檢察官提起訴訟,再經(jīng)過法院開庭審理,作出判定。宣佈當選無效,並不屬於陳水扁職權(quán)。至於宣佈延選,那難度更高。
根據(jù)“選罷法”規(guī)定,除非候選人死亡才能延後該選舉,而且也僅限于這個選區(qū);或是“中選會”更改公告選舉日期,不過時間上已經(jīng)來不及;或者由陳水扁公佈緊急命令,不過這還須經(jīng)過“立法院”追認,但朝小野大,恐怕也行不通。至於撤換地方選委會主委,的確屬於“中選會”職權(quán),不過最快也要等12月“中選會”委員開會才能決定,而且就算換了主委,也未必能改變藍營縣市二階段領投票的決議。只是陳水扁就像是“太上中選會主委”,頻頻出招,讓辦選務的“中選會”無所適從。
江彥震表示,就目前的情況看來,藍綠雙方對投票程式問題的爭執(zhí)已陷入僵局,其可能結(jié)果是明年的選舉將沒有統(tǒng)一程式。藍綠激烈對抗的情況下,若明年選舉時各縣市真的有不同投票程式,將使得選舉最後結(jié)果可能出現(xiàn)紛爭,進一步爆發(fā)藍綠更嚴重衝突。
不過,看來陳水扁並不擔心藍綠爆發(fā)衝突,江彥震指出,現(xiàn)在陳水扁最怕的,就是陳水扁家庭的官司,全家人要去坐牢,所以用盡心機、處心積慮想要擾亂選舉,好讓他得逞,達到選舉無效或是選舉不算數(shù)的結(jié)果,最好實施“戒嚴”,可以當萬年的“總統(tǒng)”。所以對於陳水扁來説,這是最後一搏的機會,什麼花招都做得出來;只要不合他的意,就恐嚇人民,甚至使出各種令人意想不到的招數(shù)抵制,他根本不是“擔心選輸”,而是不會讓“輸”成為可能。(張穗峰)
[責任編輯:張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