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r id="mmmmm"><small id="mmmmm"></small></tr>
    • <noscript id="mmmmm"></noscript>
      <nav id="mmmmm"></nav>
    • <tr id="mmmmm"></tr>
      <nav id="mmmmm"><sup id="mmmmm"></sup></nav>

      婷婷色婷婷开心五月,一夲道岛国无码不卡视频,日韩人妻无码bd,亚洲另类无码专区首页

      ad9_210*60
      關(guān)鍵詞:
      臺灣網(wǎng)  >   評論中心  >   海峽時評

      賄選成“工資” 臺民眾認(rèn)知再次遭顛覆

      2007年11月26日 08:50:00  來源:
      字號:    

        聯(lián)合報(bào) 圖

        高雄市長選舉“走路工”案,一審法院判決無罪,理由之一是認(rèn)為“走路工”是“工資”。法官的判決或有其道理,但卻可能重傷民眾長期以來對於賄選的認(rèn)知。

        臺灣《聯(lián)合報(bào)》發(fā)表分析文章指,選民吃候選人的,拿候選人的,過去許多人視為“家常便飯”;但透過長期的法律教育,如今眾人皆知,賄選猶如臺灣民主社會的毒瘤,難以割除。進(jìn)一步言,為何民進(jìn)黨內(nèi)形象清新的羅文嘉,選臺北縣長時會因?yàn)椤白呗饭ぁ笔录苤貏?chuàng)?根本原因就是不論候選人或民眾心底,都已被法律所教育,將“走路工”視為賄選的變形蟲。

        如今高雄地院一審認(rèn)定走路工為“工資”,最大的顛覆正是民眾經(jīng)過長期法律教化後對賄選的認(rèn)知。雖然本案判決還為賄選劃出了最後一道防線:可以花錢請人搖旗吶喊,卻不可以在給錢的同時拜託投某人一票。只是,又有多少人會對法官向後劃設(shè)的這道紅線有所領(lǐng)悟?

        可以想見,此判決一齣,未來候選人假“工讀”之名發(fā)錢將更形普及與公開,更易激化對決的大型動員也會愈來愈盛,人民拿候選人的錢也將更為“心安理得”。這起判決的産生的法律教育意義對臺灣民主未來發(fā)展是利是弊?答案很清楚了。

       

      相關(guān)閱讀:

        走路工,是臺灣選舉用語。

        選舉的時候,侯選人拜託選民去投票,因?yàn)檫x舉造勢場合礙于法律規(guī)定,不得給予報(bào)酬,不然就會有賄選之虞,所以通常政黨的作法就是簡單發(fā)給一個便當(dāng)並致贈500元左右的車馬費(fèi),以慰勞辛苦的付出。有時候還需要遊街拜票,拿競選旗子,所以也是一種另類打工。平時“走路工”,就是有事情拜託他人所給的茶水費(fèi),交通費(fèi),交際費(fèi)等都可以稱作“走路工”。

       

      [責(zé)任編輯:張弛]

      海峽時評
      深度幕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