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消防局為爭取時效申請直升機救援。(圖片來源:臺灣東森新聞雲(yún))
據(jù)臺灣東森新聞雲(yún)報道,臺中一支11人登山隊日前攀登中央山脈,3名山友在途中發(fā)出求援資訊,南投縣消防局連續(xù)動用兩次直升機將他們吊掛下山後發(fā)現(xiàn),其中2人只是腳破皮、另1人連破皮都沒有,3人都不願就醫(yī),也沒就診觀察就由親友接回家,消防員直呼太扯。這趟救援任務粗估耗費超過20萬元(新臺幣,下同)。
臺中一支登山隊4日從花蓮入山,8日走到一半、行經南投信義鄉(xiāng)時通報求援,指55歲張姓、54歲鍾姓山友腳底水泡破皮,51歲詹姓女山友體力不支,3人無法行走。
因地處偏僻,南投縣消防局為爭取時效申請直升機救援,但因遇到山區(qū)氣候不佳,直升機起飛後不久就返航,另有4名消防員上山救援。9日直升機再次出動,終於吊掛成功。粗估直升機兩趟就耗費20萬元,兩天人力成本也要1萬6千元,但獲救3人都不願就醫(yī)就直接回家。
南投消防局副局長陳興傑説,“昂貴的部分就是出動直升機,這裡面其實連帶著也是(有)相當高的風險。”由於被救山友是依規(guī)定申請入山,恐難求償,20萬元將由全民買單。
對於腳起水泡就申請救援,一位民眾受訪時説,“把登山客送到醫(yī)院是OK的,但如果是懶得走路、刻意叫消防局來救,那真的是浪費社會資源”,另一人也表示這是浪費公共資源,“像救難人員去搜救,這些搜救者也是冒著他們的生命危險。”
為避免濫用搜救資源,臺中市政府6日通過“臺中市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將送市議會審議。“條例”規(guī)定,未來民眾進入特殊管制山域,隊員或領隊應具備緊急救護能力,並投保登山綜合險,禁止于颱風天強行入山,否則遇到登山事故,市府可向民眾收取保險理賠以外的搜救費用。(臺灣網 李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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