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6日宣佈,對中美33家企業(yè)在美銷售的部分硒鼓産品及其組件發(fā)起“337調查”。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當天發(fā)表聲明説,日本佳能公司及其2家美國子公司今年5月7日向其提出控告,指控美國進口及在美國市場銷售的部分硒鼓産品及其組件侵犯了該公司專利,要求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啟動“337調查”。
所謂“337調查”得名于《1930年美國關稅法》第337條款,後經歷數次重大修訂。根據該條款,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有權調查有關專利和註冊商標侵權的控告,也可開展涉及盜用商業(yè)機密、商品包裝侵權、仿製和虛假廣告等內容的調查。“337調查”的調查對象不僅包括外國企業(yè),也可涉及美國本土企業(yè)。
根據有關程式,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在啟動“337調查”後,必須在45日內確定終裁的目標時間,並儘快完成調查。通常案件需要在一年內作出裁決。如果涉案企業(yè)被裁定違反了337條款,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將發(fā)佈相關産品的排除令和禁止令,這意味著涉案産品將徹底喪失進入美國市場的資格。
[責任編輯: 段雯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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