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提醒,如果有這樣的裝置在pos機旁,刷卡請?zhí)岣呔琛?圖據網路)
刷卡消費時,被提醒信用額度餘額不夠,查詢發(fā)現卡內多出一筆3000多元的消費記錄。“卡一直在自己身上,怎麼會莫名多出一筆消費呢?”成都市民譚先生懷疑自己的民生銀行貸記卡被克隆,遭到盜刷。事後,他以銀行方沒有盡到保護客戶財産安全的責任,將其告上法庭,要求賠償全部損失。昨日下午,高新區(qū)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此案,審理結果並未當庭宣判。
疑被克隆
起訴銀行承擔損失
去年4月23日,譚先生在成都一家商戶刷卡結賬時被告知卡內餘額不足。譚先生撥打了客服熱線查詢後得知,該卡10天前在“歡樂空間裝飾有限公司”有一筆3216元的消費記錄。譚先生説,自從2012年5月辦理了貸記卡後,他從未向任何人透露過密碼,也沒有將卡交給別人使用,懷疑可能是卡被他人克隆,從而導致了盜刷。譚先生認為,銀行在交易發(fā)生後應通知他,但銀行並未盡到這一責任。
因此,今年1月13日,他一紙訴狀將民生銀行成都分行,以及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一起告上法院,要求對方共同退還3216元,並賠償誤工費、交通費、通訊費等共6700元,刪除貸記卡逾期記錄。
密碼簽名一致
視為本人消費
昨日下午,在庭審上,民生銀行成都分行認為,譚先生的貸記卡由信用卡中心發(fā)放,應由對方負責。對此,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代理律師稱,譚先生使用的貸記卡,“只要持卡消費人輸入了正確密碼,簽名確認與卡背面的簽名一致,就視為他本人的交易。”該律師説,即便不是譚先生本人進行的交易,也不能排除是他授權或委託他人進行。
針對譚先生所説的銀行在交易發(fā)生後並未通知他,該律師説,銀行確實有短信通知業(yè)務,但這屬於增值服務,需要用戶與銀行簽訂協(xié)議,並每月繳納一定費用後才能使用,而譚先生並沒有開通這一業(yè)務。昨日該案並未當庭宣判。
警方提醒
刷卡要本人
小心“黑匣子”盜走資訊
針對銀行卡被盜刷一事,警方建議,市民最好向銀行申請賬戶短信提醒服務,一旦有人盜刷,就能在第一時間知曉並及時掛失凍結銀行卡。此外,刷卡時,市民應該由本人辦理,不要讓卡片離開自己的視線,並保管好交易簽購單,“如果發(fā)現刷卡的pos機卡槽側面有黑色的小盒子,應提高警惕,那可能是用來複製銀行卡資訊的,可改用現金付款。”警方稱,一旦發(fā)現自己銀行卡被盜刷,應及時掛失並報警。
華西都市報記者 甘昕鑫 見習記者 周家夷
[責任編輯: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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