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何偉報道:海口市近日出臺《旅行社開發(fā)客源市場獎勵辦法》(簡稱《辦法》),投入2000萬元獎勵旅行社,以便延長遊客在海口的停留時間,適應海口旅遊發(fā)展需要。
新政策實施獎勵政策後,旅行社最低可獲得獎勵35元/人次,最高可獲得110元/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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