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爺花了52000元幫四十歲的女兒訂購了南京花緣島婚姻服務公司的婚介服務,明確要求對方得是在職機關幹部,結(jié)果女兒見的第一位相親對象卻是離職的主任科員。覺得這婚介公司介紹的對象有些“不靠譜”,王大爺提出退款,結(jié)果被告知得扣除總價的30%,要扣掉1萬多元。王大爺很不服氣。
揚子晚報消費評審團記者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由於婚介行業(yè)門檻低,相關服務標準缺少監(jiān)管,不少消費者深受其害,維權難度不小。 實習生 劉丹妮 李藝偉 揚子晚報記者 宋南飛
徵婚遭遇
大爺焦慮:女兒四十了,得有個依靠啊
王大爺今年70多歲了,看著女兒40歲了還單身很是焦慮。於是他根據(jù)廣告致電位於南京萬達廣場的一家名為花緣島的婚姻服務公司。
王大爺回憶説,電話那頭的工作人員一聽是來徵婚的,立刻熱情地向他介紹説,他們公司是一家專業(yè)的婚姻服務公司,擁有南京本地數(shù)十萬人口資源,材料完備,而且所有數(shù)據(jù)是經(jīng)過律師公證和公安備案的,絕對真實可靠。
王大爺聽了有些心動,於是去了該公司,並提出了給女兒找對象的要求,其中明確對方得是在職機關幹部。
聽了王大爺女兒的情況,婚介公司工作人員表示,他們現(xiàn)在有一套名為“獵婚”的優(yōu)質(zhì)婚姻服務,價格是52000元人民幣,可以介紹12位優(yōu)質(zhì)男士,按照他們以往的經(jīng)驗,一般兩至三次就可以成功。
這會兒王大爺已經(jīng)很心動了,但出於謹慎,他表示要回去和家人商量一下。
首次相親:説好的條件,這男士並不符合
王大爺回家和家人一番商量,家裏多數(shù)人並不贊成他花這麼多錢委託婚介替女兒找對象。在王大爺猶豫之際,這家婚介公司不斷打電話並詢問他考慮的結(jié)果。經(jīng)不起催促,王大爺和這家公司簽了合同。
王大爺告訴揚子晚報消費評審團欄目的記者,在簽約之前,他向婚介公司的工作人員明確表示,婚介公司一定要保證相親對象資料的準確性,對方一一答應。
在王大爺出示的簽約資料上記者看到,這份價值52000元的“服務協(xié)議”中,王老的女兒成了該婚介公司“獵婚”級別的會員,服務有效期為一年時間。服務內(nèi)容為,在這期間婚介公司將為王大爺?shù)呐畠和扑]約見對象不低於12位。
大約十天后,王大爺終於等到了一位與女兒要求接近的相親對象。婚介公司的工作人員告訴他,這位男士50歲左右,是省級機關在職幹部。
然而讓王大爺生氣的是,女兒相親回來告訴他,相親的這個男士説他並非省級機關在職人員。
僵持局面:資料不靠譜,想退費遭拒
交了52000元的服務費用,結(jié)果第一個對象的資訊就不靠譜,又吃驚又生氣的王大爺在女兒相親的第二天,就來到婚介公司,要求看一下這位與女兒相親的對象的資料。然而工作人員表示,這個資料是保密的,不能隨便查看。王大爺只好自己展開調(diào)查,結(jié)果根據(jù)婚介公司提供的資訊,他在婚介公司所説的單位裏面根本沒找到那個男士。
隨後,王大爺又來到了這家婚介公司要求給個明確解釋,此時對方才承認,他們在提供男方資訊時確實有些不準確。這位男士不在省級機關工作,而是在市級機關,同時也不是在職人員,而是已經(jīng)辦理了離退手續(xù)。
“這第一個相親對象的資訊就不準確,這以後的相親怎麼還能讓人相信呢?”王大爺對於這家婚介公司提供的服務産生了疑問,他要求對方立刻退款,然而婚介公司予以了拒絕。
記者調(diào)查
王大爺:合同不公平,
虛假資訊約束對我不公
王大爺告訴揚子晚報記者,對方拿出了一份當初雙方簽署的“協(xié)議”,上面寫著如果王大爺中途要求婚介公司終止服務,將需要繳納總費用(52000元)的30%作為公司服務費用,其餘總價款的70%部分按照合同約定人數(shù)進行相應計算扣減費用。
“按照這協(xié)議的內(nèi)容,這麼一算,我要被扣掉1萬多元。”王老先生表示,當初自己真沒想到對方提供的高價服務會如此令人失望,合同確實也沒有細看。他指出,對方是提供了虛假資訊,合約的終止並非他一人造成的,因此不能按照“協(xié)議”上的條款來執(zhí)行。
同時王大爺還指出,這“協(xié)議”明顯不公平,因為在針對資訊真?zhèn)翁峁┑臈l款中,對方要求甲方(王大爺)必須要保證資料的真實性,如果有虛假欺騙,乙方(婚介公司)有權解除協(xié)議,且乙方收取的會員服務費不予退還,並由甲方賠償乙方人民幣一萬元。
“他們提供了不實資訊,不僅不向我賠償,卻還能收到萬元的服務費,這肯定不公平。”王大爺説。
婚介公司:必須要按照協(xié)議進行“扣費”
揚子晚報消費評審團記者來到該婚介公司,一位蘇(音)姓經(jīng)理表示,王大爺反映的相親對象資訊不真實的情況,他們並不認同。這位男士是今年5月份左右來他們婚介公司登記的,當時他登記的資訊就是機關在職。他們也沒想到,幾個月後,他就不在職了。對於是省級機關還是市級機關,這個表述上他們確實存在差異。
蘇經(jīng)理坦言,他們只是一個經(jīng)營公司,並沒有任何技術手段去判別相親對象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通常情況下他們會通過合同條款,對登記人員資訊真實性進行約束。例如針對王大爺所提交的女兒的資訊,他們就要求對方簽訂承諾書,並且明確了提供虛假資訊的後果。而對於會員資料的更新,他們不可能實時跟對方進行核對,一般都是一年更新一次。
在這位蘇經(jīng)理看來,他們的服務並不存在虛假問題,現(xiàn)在是王大爺單方面終止了合同,就應該按照“協(xié)議”約定進行扣費。
有請大眾評審
婚介公司服務“貨價不符”
最基本的核實資訊真實性都沒做到
許明(南京市消費者協(xié)會秘書長):首先從服務品質(zhì)來説,這家婚介公司並沒有很好的履行自己的責任,沒有及時核對所提供的相親對象的資訊,從而造成了所提供的資訊不真實,給被服務者造成了困擾。在這一點上,該婚介公司難辭其咎。另外從合同條款來看,其中針對甲乙雙方關於提供虛假資訊的內(nèi)容約束涉嫌“霸王條款”,明顯是加重了甲方(王大爺)的責任,而對乙方(婚介公司)的相關責任則沒有實現(xiàn)對等,有違公平公正原則。作為出現(xiàn)過錯的婚介公司,應該主動與消費者進行溝通協(xié)調(diào),要意識到消費者之所以要終止合同,其原因是自身的服務存在問題,而如果婚介公司不願意做出讓步,消費者可以提請消費仲裁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接受服務過程要善於取證
封頂(資深律師):從日常受理的糾紛來看,婚介糾紛確實存在維權難的問題,消費者在簽訂合同時需要謹慎對待,避免不利條款造成的困擾。首先要注意合同本身是否公平,如口頭承諾不予生效等條款是不符合合同法規(guī)定的;其次要明確自身的擇偶要求,防止仲介模糊標準,濫竽充數(shù)。在相親過程中也要注意取證,例如仲介口頭承諾的徵婚對象也是具備法律意義的。婚介案例的維權主要分為兩種,一是仲介沒有完成其義務,如規(guī)定時間內(nèi)介紹人選少於承諾人數(shù)等,可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這也是婚介糾紛中最常見的維權方式。二是仲介在簽訂合同前,通過特定條件引誘消費者,但是無法達成,可要求對方解除合同。
又一起高價婚介糾紛
托婚戀網(wǎng)站找男友 “高富帥”始終沒見到
年過三十的劉小姐向揚子晚報消費評審團記者反映,她在一家知名婚戀網(wǎng)站註冊了個人資訊後,一個自稱姓吳的紅娘聯(lián)繫到了她,建議她購買一份48800元的“佳麗服務”,這樣不僅能得到他們門店全國範圍內(nèi)的男女推薦計劃,而且還可以優(yōu)先選擇男性會員的資料。
吳紅娘還表示,自己手上就有一位南京某公司老總的資料,四十歲,單身未婚,身高一米八,儀錶堂堂,許多人搶得頭破血流。劉女士條件好,肯定能成為合適的情侶。聽紅娘這麼一説,劉女士也沒遲疑,就買下了這份服務。
可是在簽了合同後,紅娘的態(tài)度發(fā)生了劇變。她告訴劉小姐,那位老總這麼成功還不結(jié)婚,一定是身體有問題。更讓劉小姐沒有想到的是,紅娘在簽訂合同的時候?qū)⑺膿衽紭藴式档土?還振振有詞地説,這樣做是為了讓劉小姐擁有更多的選擇權。劉小姐認為自己上當了,如今維權卻又陷入扯皮。
如果您了解婚介行業(yè)的情況,或者您也有在婚介公司遭遇類似經(jīng)歷,請與揚子晚報消費評審團欄目聯(lián)繫,而對於王大爺所遭遇的該起事件,本報也將繼續(xù)予以關注進展。
[責任編輯:葛新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