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12日宣佈,對日本三大電子公司新力、松下和三洋處以1.66億歐元(約合12.2億元人民幣)罰款,理由是它們幾年前曾操縱可充電鋰離子電池價格。
法新社報道,按照歐盟委員會説法,這三家公司在2004年至2007年間對可充電鋰電池“進行價格協(xié)調和敏感資訊交換”。韓國三星電子公司也參與其中,但由於它向委員會揭發(fā)這一價格聯(lián)盟從而躲過罰款。
負責競爭事務的歐盟委員瑪格麗特·韋斯塔格在一份聲明中説,“數百萬歐洲人使用攜帶型電腦、手機和電動工具,這些東西的運作都需要可充電鋰電池。”這四家公司互相勾結,影響了銷往歐洲商品的價格。
已被松下收購的三洋公司面臨的罰單最大,為9700萬歐元(約合7.1億元人民幣)。新力和松下分別被罰2980萬歐元(約合2.2億元人民幣)和3990萬歐元(約合2.9億元人民幣)。
按照歐盟委員會的説法,這三家公司承認在這起價格操縱案中負有的責任並接受罰款。(陳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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