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元旦小長假裏,不少職場人仍然堅守在工作崗位上。那麼如果元旦加班的話,哪些天會獲得雙倍工資,哪些天會獲得三倍工資呢?為此,本報製作了一個“元旦加班工資版”的公式,按公式計算,2017年元旦加班您拿多少工資一目了然!
2017年1月1日,是法定假日,所以單位應當向職工支付的加班費為日工資的三倍,即當月應得工資÷月計薪天數(shù)(即21.75天)×300%;1月1日加班,收入除了300%的加班工資,還應當有基本工資。
2016年12月31日和2017年1月2日,為公休日調(diào)休,單位應當向職工支付的加班費為日工資的兩倍,即當月應得工資÷月計薪天數(shù)(即21.75天)×200%。2016年12月31日和2017年1月2日兩天是加班,只有加班工資。
1、21.75天為平均每月計薪天數(shù)。
2、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shù)為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正常出勤月工資,不包括年終獎,上下班交通補貼、工作餐補貼、住房補貼,中夜班津貼、加班工資等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需要注意的是,加班工資和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shù)不得低於本市規(guī)定的最低工資標準。2016年7月1日起,石家莊市區(qū)最低工資標準為1650元。
同時,石市人社局特別提醒,法定節(jié)假日是不能以補休來代替的,因此,用人單位不得以安排補休為由而不給加班費。而且過節(jié)費和加班工資性質(zhì)不同,也不能互相代替。過節(jié)費帶有福利性質(zhì),用人單位支付過節(jié)費並無需勞動者提供額外工作。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支付加班工資,或者用人單位在加班工資上“缺斤短兩”,都屬於侵權現(xiàn)象,節(jié)後勞動者仍可向市勞動監(jiān)察大隊舉報投訴。對不按規(guī)定支付工資的企業(yè)要及時投訴,並且保留加班證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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