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部長姜大明8日表示,《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3月1日實施以來,情況良好。 對於《不動産權證書》“使用期限”一欄內(nèi)容,姜大明解釋説,按照法律規(guī)定,不動産擁有不同的權利類型,有所有權,也有使用權。土地、海域特別是城市的土地歸國家所有,有使用權,是有期限的,《不動産權證書》“使用期限”欄目登記的是使用權期限。住宅的所有權沒有期限,註明使用權期限會更好地保護不動産權。(任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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