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前賣出小樓身價陡漲15倍
為拆遷補償款兩發(fā)小反目
8年前,只收了9萬餘元,王漢就將百平方米小樓賣給好友張全。不料,隨著城中村改造,張全所獲拆遷補償款竟是當年支付房價的15倍。王漢找好友要補償,張全卻不依,兩位從小玩到大的朋友從此反目。
2005年,早已從漢陽江堤鄉(xiāng)界牌村搬進城居住的張全,已辦理城鎮(zhèn)居民證。當年,小兒子結婚,張全就與老伴商量,將城區(qū)房屋讓與兒子結婚用,自己再回老家界牌村買一套房養(yǎng)老。
老張回村一問,童年夥伴王漢正好要隨女兒搬進城裏居住,準備出售房屋。兩人一拍即合,就參考市面上的價格,談妥以9萬餘元成交,並簽訂購房協議。
張全住進新買的房後,將原房加層擴大,改建為4層小樓,面積由原來的百餘平方米,擴至近400平方米。
2009年,界牌村被納入“城中村”改造,老張獲得4套90多平方米的房屋,加帶10萬餘元補償款。張全自住一套,另將兩套房分給兩個兒子,剩餘的一套賣了37萬元。
剛辦完一切手續(xù),多年未謀面的王漢突然找到府,説已諮詢過律師,張全當年已是城市居民,無權購買農村房屋,兩人當時簽訂的合同無效,請張全退還當年所購房屋面積或補償款。
老張納悶,當年購房白紙黑字,村委會也未阻攔,現在拆遷補償,你卻要來分利。兩位好友從此反目,斷斷續(xù)續(xù)爭吵4年。
您覺得王漢要回自己的房屋合理合法嗎?
[責任編輯: 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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