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據(jù)外媒報道,“12月11日,印度德里高等法院通過了愛立信(印度)提交的一份申請,要求在印度停止銷售、宣傳、製造小米智慧手機。愛立信方面提起申請的理由是小米侵犯了愛立信的標準核心專利組合(SEP)。”這已經(jīng)不是小米第一次被訴上公堂。
巴慕達公司此前曾發(fā)佈聲明,小米空氣凈化器涉嫌侵權,在外形、內部構造以及宣傳文案等都與巴慕達在年初發(fā)佈的AirEngine安之風空氣凈化器十分相似,雖然此事還正在進一步確認中,但是無風不起浪,小米的專利麻煩似乎已經(jīng)接踵而來,這樣的局面雷軍也許早就想到了,只是比想像的來的更早些。
兩年前開始,雷軍就意識到小米在手機專利方面存在隱患。他親自負責成立了專利團隊,並且設定每年1000件專利申請的KPI硬性指標。小米的成績有目共睹,雷軍創(chuàng)造的“小米模式”也實現(xiàn)了在各個領域擴張,手機、電視、智慧手環(huán),甚至是傳説中的汽車領域都在被小米迅速覆蓋。經(jīng)過四年的發(fā)展,小米的估值已經(jīng)達到了500億美元。今年年初,小米正式對外宣佈了自己“出海”的雄心大略。隨後小米手機先後打進了新加坡、馬來西亞、菲律賓等東南亞市場;今年6月,小米又高調進軍印度。這些發(fā)展中國家對廉價智慧手機的巨大需求,加上小米慣用的網(wǎng)際網(wǎng)路銷售策略,強化了小米在海外市場的可觸及性,使得“出海”順風順水。
然而,既然選擇“出海”,小米就要遵守海外的規(guī)則。
[責任編輯: 宿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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