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銀行(簡稱“北銀”)前職員黃玉炎指控臺灣前領(lǐng)導(dǎo)人馬英九擔(dān)任臺北市長期間,涉嫌賤賣臺北銀行、圖利富邦金控超過300億元(新臺幣,下同)。馬英九方面表示絕對經(jīng)得起檢驗。
據(jù)親綠的《自由時報》19日報道,黃玉炎稱,北銀的大股東是臺北市政府,代表人是時任市長的馬英九,卻由財政局長李述德出面與富邦簽約。他指控該合併案問題重重,因此18日到臺北地檢署提出控告。
馬英九與李述德被控在北銀與富邦合併案中涉嫌圖利等罪並非首次。2003年,馬英九曾被爆料接受富邦金控董事長蔡明忠兄弟招待魚翅宴,全案經(jīng)特偵組調(diào)查後,分別於2004年和2008年以查無不法簽結(jié)。但黃玉炎認為,馬、李在該案中有諸多“不法情事”,包括以較低的換股比例執(zhí)意換股,導(dǎo)致臺北市政府和北銀股東損失33億元,且未對北銀44個行舍進行資産重估作業(yè),估計損失高達300億元。
針對上述指控,馬辦稱,馬英九從事公職以來一向奉公守法、廉潔自持,絕對經(jīng)得起司法檢驗。富邦金控稱,已進入司法程式,不再對具體個案發(fā)表意見。有輿論認為,該案不排除是綠營對馬進行的又一次政治追殺。(韓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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