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消息網1月25日報道臺媒稱,春節(jié)到,面對家人“催婚令”,大陸“租友回家過年”生意紅火。
據(jù)臺灣《旺報》網站1月24日報道稱,在大陸,每到春節(jié)前夕,在外工作的子女還沒回家,父母早就打電話催婚。於是不少人為了怕難得回家一趟,還被家人“疲勞轟炸”,乾脆租個男友或女友回家過年。遼寧瀋陽一家業(yè)者表示,最近“租女朋友”回家過年的業(yè)務相當火爆。
想租女友的男子在介紹所想看“租約”或對方都被拒絕。介紹所人員撥通了電話,讓男子和對方説,但電話那頭是女子的媽媽,説同意女兒“出租”,但一定要先講好“怎麼租?”
介紹所人員説,如果想要價格低一些,當然也行,但只能純讓對方父母見一面,不提供其他服務,就算是陪家人喝一杯啤酒也不行。
也有業(yè)者表示,有些女子可以免費,但前提是“如果對方長得像劉德華一樣!”
報道稱,在租友網上,租男友或女友都有,每張女孩都有個名字。“情話膩心”“花太濃”“朵兒”“海棠”都有,還會註明自我“特色”是“標準”“苗條”或“豐滿”,不但可以區(qū)隔市場,還可提高“出租率”。
租女友為何會有如此多的“貨源”,有女子錶示自己過年反正不回家,多賺些外快也好。也有人説,春節(jié)可以到處去玩,有人出錢又有吃喝,每年去不一樣的地方,有何不好?
據(jù)臺灣《旺報》網站報道,租個女友回家過年,結果“往往差很大”。有人拿了錢就跑,也有人看對眼了結婚。律師則稱,租女友不受法律保護,發(fā)生意外難維權。更難監(jiān)管的是,出租女友或暗藏色情交易。
報道稱,租女友回家過年,有的需要簽協(xié)議,有的則只是口頭約定。這種現(xiàn)象已經存在多年,也出了不少問題。
租女友並不完全是壞結局。在廣東一家企業(yè)工作的男子,去年春節(jié)為躲開家人催婚,就花錢租個女友回家“交差”,沒想到兩人經過短暫幾天相處,居然情投意合,走進禮堂。
被逼婚 新華社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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