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報訊(記者 顏斐)李某雇保姆照看偏癱父親,沒想到保姆將父親殺害後自殺,事後,他將保姆的法定繼承人和家政公司告上法庭,索賠39萬餘元。同時,因房屋發(fā)生命案後成為兇宅,房主王某也將李某告上法庭,索賠房屋貶值費50萬元。目前,通州法院已受理這兩起連環(huán)官司,其中一起于昨天開庭。
今年4月7日晚,李某到偏癱已久的79歲的父親住處看望,開門後卻發(fā)現(xiàn)屋裏滿地是血,父親躺在床上已斷氣,保姆邱某在房間內門廳處上吊身亡。李某報警後,經(jīng)警方調查確定,李某父親是被邱某持斧頭擊打頭部致死,邱某隨後自殺。
李某稱,其與北京香柏樹勞務服務有限公司簽訂家政服務協(xié)議,自2015年10月18日起派遣邱某照顧李某父親,李某每月給付2800元工資。事故發(fā)生至今,其一直生活在巨大的恐懼中,晚上噩夢不斷,白天也不敢獨自在家,精神幾乎崩潰,身體健康狀況每況愈下。而邱某的法定繼承人以及家政公司對賠償事宜不聞不問,為此起訴二者索賠死亡賠償金和精神撫慰金等共計39萬餘元。命案發(fā)生後,因死者生前居住的房屋成為兇宅,房主王某也將李某告上法庭,索賠房屋貶值費50萬元,昨天下午,此案在通州法院開庭。
王某在訴狀中稱,其將通州區(qū)某小區(qū)的房屋出租給李某,租金每月2200元,租期一年。李某承租該房後,交由其父居住。房屋發(fā)生命案,該房屋成了眾所週知的兇宅。此後,他將房屋出租資訊掛至房屋仲介對外出租,但求租者均因該房是“兇宅”而不願承租,造成房屋的貶值。而李某對其父負有監(jiān)管職責,對房屋貶值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庭審中,李某拒絕賠償,稱父親被保姆殺害,其本人也是受害者,但他可以協(xié)助王某向保姆家屬索賠。李某稱,其並不知曉父親和保姆之間有何矛盾,因雙方當事人都已死亡,警方也未查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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