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鶴齡殺妻女審判事件簿。圖片來源:臺灣媒體
臺灣網(wǎng)4月27日消息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臺灣已婚男子張鶴齡6年前與已婚婦蘇玉真外遇,張鶴齡妻子發(fā)現(xiàn)後告知蘇姓女子丈夫,導致蘇離婚,不料,張姓男子竟在蘇姓女子慫恿下,用乙醚迷昏妻女3人後開煤氣毒死妻兒,再故布疑陣製造煤氣中毒假像,並全程以手機實況轉播給蘇姓女子聽。張姓男子潛逃離境後蘇姓女子卻劈腿4男,還充當污點證人,咬死張姓男子犯行。臺“高院”更二審26日依殺人、殺害兒童等3罪,合併判張姓男子死刑。
據(jù)報道,這起狠殺妻女慘案發(fā)生在2006年間,男子張鶴齡與妻子蔡婷宥結婚多年育有兩女,但兩人感情不睦,張姓男子竟與友人的妻子蘇玉真交往,蔡姓女子發(fā)現(xiàn)姦情後,打電話給蘇姓女子丈夫要他管好蘇姓女子,引發(fā)蘇姓女子不滿,多次以分手要挾張姓男子:“有種就把你老婆幹掉!”
張鶴齡不甘被譏諷,竟和蘇玉真共謀殺害妻女,兩人利用到墾丁旅遊期間,在屏東購買乙醚。2006年4月11日深夜,張姓男子回到新北市汐止住處後,利用附耳機的行動電話打給蘇姓女子告知將動手殺人,隨後透過繩梯從頂樓攀降至妻子房內,用毛巾沾乙醚迷昏睡夢中的妻子,卻不慎驚醒就讀學六年級的大女兒,張姓男子擔心犯行曝光,竟用同樣手法迷昏兩個女兒,接著打開煤氣讓3人中毒身亡,並將現(xiàn)場佈置成意外,再循原路線潛逃到頂樓。
檢警一度認為3人是煤氣中毒死亡,案發(fā)兩年後,蔡婷宥的母親因多次夢到女兒,認為案情不單純。且因三人血液中驗出乙醚反應,口鼻又有遭外力按壓情形,加上張姓男子和蘇姓女子沒通過測謊,以及張姓男子申請妻子保險理賠後出境等疑點,檢察官懷疑內情不單純,最後策動蘇姓女子轉污點證人,供出兩人共謀殺害蔡姓女子的經過,並坦承曾在電話中聽到張姓男子殺妻時,蔡姓女子口鼻被捂住的掙扎喘氣聲,張姓男子才坦承犯行。
不料,等張姓男子依照計劃殺害妻女並逃離出境後,長相甜美的蘇姓女子竟被檢警查出同時劈腿4名男子,更諷刺的是,蘇姓女子出庭時,還當張姓男子的面説:“我當時有很多追求者,張鶴齡經濟狀況不太好,我不可能為了跟他在一起,叫他去殺妻子。”最後張姓男子不但失去妻女,也無法詐領保險金,還因蘇姓女子轉當污點證人而被判死刑。蘇玉真則因更一審後放棄上訴,已被判10年定讞併入監(jiān)服刑。
律師莊秀銘表示:“蘇玉真雖是殺人共犯,但僅教唆未實際下手,且張姓男子大可拒絕動手,再加上蘇姓女子轉污點證人且坦承部分犯行,才獲輕判。”
蔡姓女子的母親26日到庭聽判後,難過地説:“我至今都認為他們是為了我女兒的保險金才殺人,其實最壞的人是蘇玉真,可是她卻只判10年。”她説,當初就是女兒托夢告訴她兇手是女婿,“這幾年每次3人祭日快到時,兩個小孫女都會到夢裏跟我要吃的,我一定要幫三人討回公道。”
歷審法官都認定張姓男子泯滅人性、手段兇殘,判他死刑,臺灣“高等法院”26日更二審宣判,也維持原判,依殺人、殺害兒童罪判張姓男子兩個死刑及一個無期徒刑,合併應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臺灣網(wǎng) 馮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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