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續(xù)無視臺當局!西班牙再引渡93名臺灣籍詐騙犯至大陸
【環(huán)球網(wǎng)綜合報道】西班牙法院繼15日同意將121名電信詐騙犯引渡至大陸後,23日再度同意引渡第二批的93人,總計已達214人,其中大部分都是臺灣人。據(jù)悉,辯護律師曾主張嫌疑人是臺灣人,且“臺灣並非中國的一部分”,不應(yīng)被送往中華人民共和國,但法官以“獨立不能是單方面形式”、“國際理解臺灣為中國的一部分”為由駁回。
臺灣“聯(lián)合新聞雲(yún)”援引西班牙《先鋒報》(La Vanguardia)消息,西班牙法院23日再度同意,將引渡93名電信詐騙犯至大陸,知情人士原預(yù)計法院會在明年初才做此決定,不料判決來得比預(yù)期早。
西班牙和大陸警方去年在當?shù)卮读?69名電信詐騙犯,這組織涉及839起詐騙案,總金額可能高達1600萬歐元,其中有218名嫌犯來自臺灣,而受害者則多為大陸居民,部分受害者甚至因此陷入破産絕境。
大陸與西班牙籤有引渡協(xié)定,西班牙內(nèi)閣會議於今年2月同意中方提出的要求,要269名嫌疑人引渡至大陸,西班牙法院于12月15日判決,同意引渡首批121名嫌犯。
辯護律師曾主張,“考慮到臺灣與大陸之間的‘政治分歧’”,因此臺灣嫌疑犯不應(yīng)被送至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免遭到折磨”,但法官認為,嫌疑人涉及的罪名是電信詐騙,與臺灣的政治處境並無關(guān)係,且除了與臺灣有外交關(guān)係的國家外,國際社會都已接受“一個中國”原則,並以“獨立不能是單方面形式”駁回律師的説法。
辯護律師亦曾以“臺灣嫌犯引渡至大陸會遭到無期徒刑、死刑等處分”為由抗辯,但法官認定“大陸以法律規(guī)範保證不會採行無期徒刑,引渡請求中也表明不會處以死刑”,駁回了辯護律師的不引渡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