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百度一主管因職務侵佔被判4年
京華時報訊(記者張淑玲)百度線上網(wǎng)路技術(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百度)運營主管林漢超,利用自己有權採購、併為客戶積分換禮品的便利,以高出市場價20%至40%的價格從自家網(wǎng)店購買蘋果手機、平板電腦等,作為禮品兌換給百度客戶,從中賺取215.9萬餘元差價。記者昨日獲悉,林漢超因犯職務侵佔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
海淀法院審理查明,林漢超在2011年7月到百度工作,2012年起任展示廣告運營規(guī)劃部主管,主要負責客戶答疑、系統(tǒng)維護、公告展示及客戶積分禮品的採購及發(fā)放,其個人有權購買禮品,併為客戶用積分兌換禮品。
2013年11月,林漢超同其大學同學李某一起,以李某岳母的名義註冊成立了天宇公司。2014年1月,天宇公司在噹噹網(wǎng)上線。此後,只要百度採購禮品,林漢超就從天宇數(shù)位店裏買,所買的禮品主要是蘋果手機、平板電腦、筆記型電腦等,“以百度名義,以高於市場約20%的價格從天宇數(shù)位裏買,然後向百度公司報賬。”
林漢超交代,也有訂單顯示他從天宇數(shù)位店買了IBM伺服器,但實際上他並沒有買,而是直接給客戶1萬元的購物卡,然後再通過天宇數(shù)位店,以購買IBM伺服器的名義向百度報賬1.4萬餘元。
2014年7月底,百度審計部門接員工匿名電話舉報。百度調(diào)查後找林漢超談話,林漢超及天宇公司向百度退賠153萬餘元。2014年8月15日,林漢超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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