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員議政錄)中紀委原副書記幹以勝建言:反腐與機構改革相結合讓“權力入籠”
6日上午,全國政協(xié)十二屆一次會議中共界別的小組討論會上,全國政協(xié)委員幹以勝結合自己擔任中央紀委副書記時的工作經歷,談了對遏制腐敗的看法。他建議把反腐與機構改革相結合讓“權力入籠”。
幹以勝説,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從制度上改變權力過分集中而又得不到制約的狀況”,這與習近平總書記“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的要求是一致的。要做到通過制度合理配置權力、制約權力和監(jiān)督權力,應該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設與行政體制改革更加緊密地結合起來。
正在召開的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將審議《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此前,我國已經歷了六次機構改革。
幹以勝認為,此次機構改革,中央把改革的著力點放在政府職能轉變上,這個思路是非常正確的。“解決權力過於集中的問題,使政府真正成為服務型政府,這個問題通過前六次改革一定程度上得到了解決,但還沒有完全解決。”
幹以勝結合自己過去的工作談到,近些年查處的很多腐敗案件都反映出,由於權力過於集中,導致權權交易、權錢交易、權色交易問題突出。“轉變政府職能,既是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需要,同時又是減少權力尋租、反對腐敗的需要。”他説。
幹以勝認為,解決好對權力的配置、制約和監(jiān)督,涉及方方面面,是一個系統(tǒng)工程。在為權力編織籠子的過程中,既要傳承過去已有的好經驗,也要借鑒國外一些好的做法。
他表示,使“權力入籠”還要加強執(zhí)法執(zhí)紀的監(jiān)督檢查。現(xiàn)在已經初步形成些反腐倡廉方面的制度,但有些制度執(zhí)行得不好,這影響了制度的權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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