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上午9時,重慶市司法局原局長文強涉黑案二審在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該案被告人文強、其妻周曉亞、重慶市公安局刑警總隊原副總隊長黃代強、重慶市公安局公交治安管理總隊原副總隊長趙利明、重慶市公安局治安總隊原副總隊長陳濤5人一同出庭受審。 中新社發(fā) 渝高院供圖 攝
13日晚,重慶市司法局原局長文強等涉黑案二審結(jié)束了當(dāng)天的庭審,庭審中,上訴人文強竭力回避涉黑罪名,對於收受財物的性質(zhì),也一再稱其為人情往來。
縱觀文強今天在庭上的辯護,和其在一審中的説辭比較相似。他極力強調(diào)自己收受的財物相當(dāng)部分只是朋友間、上下級間的人情往來,且對方並無請托事項,或自己並未幫忙。
文強提出,四川某公司商人陳某、重慶某房地産公司商人曾某與自己是多年的交情,彼此之間的財物往來並非行賄受賄,該案一審法院認(rèn)定,上述2人多年間行賄文強的數(shù)額分別約為119萬元和146萬元。
文強還在庭上忿忿地説,那些指控他受賄的口供、筆錄幾乎都遵循了統(tǒng)一的模式——無論行賄者是警界官員還是商界人士,筆錄的最後都會加上:“因為文強是公安局的副局長,所以我們才會給他送錢。”
而對於一審判決認(rèn)定其包庇、縱容“黑社會”犯罪,文強更是極力回避。當(dāng)談到自己的弟媳謝才萍時,文強用重慶方言稱其為“惹事包包”;而對王天倫的花錢擺平命案一事,文強則稱自己與王天倫只見過一面,且根本不知道其就是霸佔屠宰市場的王天倫。(記者 杜遠(yuǎ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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