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生將貓屍藏在置物籃,再用外套蓋住,騎向新店溪棄屍。(圖片來源:臺灣《中時電子報》)
“動物志”餐廳在墻上仍貼著尋貓啟示,但斑斑已經(jīng)不會回來了,店主低調(diào)不願再談此事。(圖片來源:臺灣《中時電子報》)
臺灣網(wǎng)8月12日訊 臺灣大學化工係學生陳皓揚去年虐殺街貓“大橘子”,如今不思悔改,再次痛下毒手,虐殺臺北市文山區(qū)蔬食餐廳店貓“斑斑”。臺大表示,校方已組成獎懲委員會討論此案,陳生可能成為臺大史上第一個符合畢業(yè)資格卻遭退學的學生。
據(jù)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虐殺流浪貓“大橘子”遭起訴的陳皓揚,因不滿動保人士窮追猛打,竟心生報復,透過網(wǎng)路找上動物志餐廳明星貓“斑斑”下手,2日出拳將貓活活打死後棄屍新店溪,當時有只流浪貓也險遭毒手。警方鎖定他追查,陳6日深夜前往警局到案,坦承教訓貓,卻遭貓抓傷,才抓狂逞兇,被依竊盜、違反“動保法”送辦。
陳皓揚去年在勒殺“大橘子”後,臺大校方做出2大過2小過處分,認為該生還有教化可能,引發(fā)社會大眾抨擊。如今,陳生再度犯案,更引發(fā)臺灣各界痛批。
“農(nóng)委會副主委”黃金城指出,陳皓揚恐將是虐待動物致死案例的第1次累犯紀錄,法官應視情況加重罰則。而“動保法”修正案擬加重罰則,改為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並科罰金20至200萬元(新臺幣),但法案還躺在“立法院”等待三讀,斑斑案無法適用。
校方表示,依照臺大獎懲相關(guān)規(guī)定,3大過即退學,陳生只要再被記1小過即符合退學規(guī)定,因此被退學的機率很大,但仍尊重獎懲委員會的決議。若最後做出退學處分,陳生將領不到到臺大畢業(yè)證書。(臺灣網(wǎng) 高旭)
去年遭虐殺的流浪貓“大橘子”(圖片來源:臺灣《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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