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網(wǎng)6月20日訊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屏東縣44歲陳姓男子多次對6歲讀幼兒園的女兒注射海洛因,被訊問後竟向檢警説,他是用“清洗過的針頭”刺女兒,讓她怕痛不要學壞。法官重判他有期徒刑13年。
據(jù)報道,陳男涉嫌在2014年9月間,多次對6歲女兒施打海洛因,女童阿嬤發(fā)現(xiàn)孫女雙手手臂有針孔注射的痕跡,報警處理。警方采女童毛髮送驗,驗出毒品反應。經(jīng)專業(yè)社工詢問,女童才説出父親曾多次幫她打針,針筒裏還有白色的藥,打完後頭會暈暈的。
陳男向檢警辯稱,因為女兒常模倣他注射毒品的樣子,為了不讓女兒學壞,才拿清洗過的針頭刺女兒手臂,讓女兒知道會痛。他否認對女兒施打毒品,指女兒可能是聞多了朋友吸食的毒品煙,毛髮才有毒品反應。
法官根據(jù)檢驗報告中,女童體內(nèi)的嗎啡濃度是因體內(nèi)注入液體,並非吸二手煙造成,且女童不可能憑空杜撰父親注射白色藥劑,認定陳男以非法方式使未成年人施用第1級毒品,屬累犯,重判他有期徒刑13年。(臺灣網(wǎng) 李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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