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子女學業(yè)未完成,20歲逼出境”“身份被歧視,受教不平等”,100多名大陸配偶17日到臺灣“教育部”抗議,指責當局政策造成她們骨肉分離,很不人性。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18日報道,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2009年以前,陸配只能等拿到身份證後,12歲以下的婚前子女才能來臺。2009年8月,臺當局基於人道考慮,修法讓陸配18歲以下親生子女得以來臺探親及就學;2012年11月,又將年齡放寬至20歲以下。不過,陸配子女一旦滿20歲,即使正在臺灣讀大一或大二,按規(guī)定也必須中斷學業(yè)離境。《中國時報》直言,“陸配嫁到臺灣必須與大陸的親生子女骨肉分離”。
新移民勞動促進會理事蕭小翠説,按照規(guī)定,陸配前婚生子女未滿16歲、在臺停留超過183天,累積4年可辦理項目居留排配(額),每年配額60名;20歲以下得申請在臺長期居留,每年180人,目前有2000多人在等,已排到2025年;但非大陸籍的新住民婚前子女來臺,就可以隨母親取得身份證,沒有配額及就學限制問題。蕭小翠認為,這種骨肉分離對陸配是相當大的折磨,“對兩岸婚姻來説,更是破壞幸福家庭的殺手”。來自山東的寧延美,前夫過世後嫁給臺灣人,2012年帶著小孩到臺灣居住,孩子現(xiàn)在讀國二,根據(jù)臺灣開放長期居留證的速度,要到2024年才能取得居留證,那時孩子已經(jīng)24歲,但之前滿20歲就必須離開臺灣。她認為,起碼要讓孩子完成大學學業(yè),“不能還沒培養(yǎng)就斬殺了孩子”。陸配朱青也説,同學都可考證照,但她的孩子卻不能。
對於陸配的訴求,臺“教育部”官員劉智敏回應稱,目前陸配子女在臺就學約1000人,“教育部”正研擬“在臺大陸地區(qū)人民就學辦法”,讓他們可以在臺灣讀到大學學士班畢業(yè)後再離境,同時也在研究是否放寬陸配子女在臺灣考證照。【環(huán)球時報駐臺北特約記者 陳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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