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網(wǎng)3月31日訊 新竹市黃姓女子嫌棄老公是宅男,整天沉浸電腦和線上遊戲裏,不幫忙整理家務也不帶小孩,向法院訴請離婚,但法官認為被告張姓男子仍有意願維繫婚姻,婚姻本有爭吵,若雙方能心平氣和溝通還是可以走下去,駁回離婚的請求。
據(jù)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黃女向法官陳述,她和先生張姓男子在2009年結(jié)婚,來年孩子出生,並在竹縣購屋,她和先生都有工作,理應平均分擔家務,但先生卻日趨懶散,甚至完全不做,她只好扛起一切家務,要上班又要做家事。
黃女指出,先生不幫忙就算了,連最基本的維持居家整潔也做不到,委靡不振,衛(wèi)生習慣不良,終日與電腦及線上遊戲為伍,生活在宅男的世界,放假也不會帶孩子外出遊玩,在家也曾經(jīng)發(fā)生外出時電器未關(guān)、大門未鎖、廚房食物幹燒的事情。
黃女指稱,因為無法再繼續(xù),去年和先生簽字離婚,但事後先生卻完全不肯去辦理登記,並搬出去和婆婆同住,足見這個婚姻已難繼續(xù)。
不過被告張姓男子反駁説,太太婚後3年性情大變,不僅要求分房睡,而且一個星期回娘家3、4 次,到了快睡覺的時間才要回家,夫妻根本沒有時間相處。他強調(diào)仍然愛著太太,也愛孩子,不願離婚。
新竹地院法官認為,婚姻生活本會有夫妻意見不合、吵架的情況,黃女請求離婚,但張男卻仍想維繫婚姻,未達婚姻破裂的程度,因此駁回黃女的請求。(臺灣網(wǎng) 李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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