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37歲臺灣吳姓男子買春,辦事後發(fā)現(xiàn)安全套是破的,懷疑王姓應召女故意戳破要害他得性病或艾滋病,去年9月持刀砍王女17刀致死,一審法官和二審法官都判17年、監(jiān)護3年。
據(jù)了解,吳男自幼父母離異,家族中有精神病史,他2006年與妻子離異後就獨自撫養(yǎng)兒子。去年7月,他買春遇上王姓應召女,結束後發(fā)現(xiàn)安全套破洞,覺得是王女故意戳破的,擔心可能感染梅毒或艾滋病,終日寢食難安。
事後他越想越不安,到多家診所共檢查了10多次,後來還因此得了憂鬱癥,雖檢查結果顯示他並沒有得病,但他還是耿耿於懷。去年9月,他從家中拿了菜刀,到王女住處找她理論。
當時王女正坐在門口和人講手機,吳男走近,低聲詢問“為何要把性病傳染給我?”等話,但王女沒有理他,繼續(xù)和友人通話,吳男這時更加憤怒,拿出預藏的菜刀朝王女頸部、臉部和上肢等狂砍,共17刀。
吳男供稱,當時自己情緒很亂,詢問王女後見她沒有回應,就拿刀朝她身上砍,直到感覺人不舒服頭暈才停手。二審法官認為,吳男行徑狠毒殘暴,且未曾向家屬道歉,也拒絕調(diào)解,毫無悔意,檢方認為一審判17年太輕,上訴二審被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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