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網7月5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灣董氏基金會接獲煙酒商內部員工爆料,為促銷新煙品,公司對內舉辦競賽促銷活動,以每條煙優(yōu)惠近百元(新臺幣,下同)的價格賣給員工,並公然獎勵員工蒐集煙包內的錫箔紙,每張可折抵8元兌換等值贈品。董氏基金會指出,煙商已連續(xù)觸犯3項違法行為,依規(guī)定每項最高罰鍰2500萬元,應重罰7500萬元!
據報道,煙商的3項違規(guī)事項分別可處新臺幣500-2500萬罰鍰,董氏基金會表示,該煙商違法行為應處最高罰鍰,3項違規(guī)共罰7500萬元!臺當局“國健局衛(wèi)生教育中心”主任馮宗蟻響應,將移請相關部門調查,厘清確認後將依法處辦。
世界衛(wèi)生組織今年煙害防治主軸就是杜絕煙商行銷行為,但臺灣相關規(guī)定仍不見起色。臺灣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遊開雄表示,臺灣“煙害防治法”明文規(guī)定煙品不可廣告促銷,但煙商為何知法犯法,取決於臺當局的態(tài)度及政策方向。
他舉例,全球69個已印製煙包警圖國家和地區(qū)中,多數(shù)國家至少佔煙包面積的50%,近期泰國更大刀闊斧規(guī)定警圖應佔85%。反觀臺灣,煙盒上的警示圖文面積僅佔35%,且電腦合成的圖片溫和,缺乏警示效果。
遊開雄建議,煙包警圖應佔面積80%,圖片內容寫實震撼,煙盒採土綠色素麵包裝,並在下方警示文字詳述吸煙的具體危害。(臺灣網 朱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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