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媒體報道,臺中婦人唐麗蓉去年在小區(qū)會議,指管委會副主委蘇志仁“他媽的”等語,被依公然侮辱罪起訴,但唐女舉大陸中小學教育教學網等資料,指“他媽的”是中性詞,有很好的修飾作用,例如:“他媽的真不錯”。
斥管委會“骯髒鬼”
臺中地院認為,“他媽的”是所謂“外省人”及臺灣社會長久存在的俚俗言詞,也是唐女的口頭禪,判唐女無罪。
四十八歲的唐女昨説:“我曾在北京住五年,北方人不會認為他媽的是在罵人,否則中國幾億人口,全都要往法院跑。”檢方則指,勘驗過錄音內容的語氣和開會過程後才起訴唐女,且蘇男(四十歲)認為唐女在罵他,收到判決會決定是否上訴。
判決指出,唐女于小區(qū)表決管理費時,稱“骯髒鬼,一千塊也好”、而于蘇男催促表決提名時表示“相互尊重一下嘛,耍什麼大尾”,再談及違規(guī)停車時提及“他媽的、大門口那麼清凈”,法官表示,“骯髒鬼”、“耍什麼大尾”都是唐女意見表達,未超過適當評論的界限。
魯迅曾撰文論“他媽的”
大里高中語文老師陳瑩珠指出,作家魯迅在1925年發(fā)表《論“他媽的!”》文章,指在重門第的晉朝“他媽的”是下等人用語,因下等人若成暴發(fā)戶,想立雅號、修家譜,尋一個名儒或名臣當始祖,蔑棄祖宗,因此“他媽的”便成指罵暴發(fā)戶只會攀龍附鳳的卑劣行為,而成“國罵”。但魯迅也提到“他媽的”也可表示驚異或感到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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