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中市一名25歲男子29日淩晨歡唱結束“性”致高昂,透過蔡姓男子介紹帶一林姓傳播妹出場“辦事”,疑因喝太多,一到汽車旅館倒頭就睡,巧遇警方臨檢,坦承花6000臺幣有意性交易卻“喝酒誤事”,變成找妹看自己睡覺,警方訊後將仲介2人的蔡男移送法辦。
蔡姓男子(24歲)29日見警方找到府,大喊冤枉,自己旗下的傳播妹都是“賣藝不賣身”,但客人淩晨唱完卡拉OK後,一直要求要帶妹出場,他坳不過才帶他去找林姓傳播妹,沒安排2人從事性交易。然而男子支付的6000臺幣中,蔡男可分得1000,確實仲介抽成。
據悉,臺中市警方29日夜至汽車旅館臨檢,見林女在房內看電視,男子則一臉睡意,詢問2人關係,回答支吾其辭、無法交代,雙雙坦承是花錢從事性交易,男方卻因為喝醉酒太累,體力不支,一到汽車旅館倒頭就睡,並沒有真的發(fā)生性關係。
[責任編輯:周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