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灣74歲農王茂榮,因與鄰居李姓男子發(fā)生田地界限糾紛,竟侵入對方住處,在菜湯、藥酒內,摻入年年春除草劑、加利保殺蟲劑,欲讓李男吃了拉肚子加以報復,沒想到,李早已經裝監(jiān)視器防備,拍下作案過程報警。臺法院6日判王有期徒刑3年定讞。
王茂榮與李某是住在臺南市龍崎區(qū)同一村的鄰居,兩人土地僅隔一條溪,李男在整理土地時,竟然把王的牧草、竹子砍掉或以農藥毒死,讓他非常生氣。
王男錶示,為了報復李男,他在2010年8月3日、4日早上,利用對方外出時,進入其住處,將年年春除草劑加入李家中的菜湯內,另將殺蟲劑摻入廚房內藥酒;王説,他只是要讓李男拉肚子,讓李不能背桶子噴草,只是要嚇對方而已,沒有殺人的意圖。
由於王、李交惡後,李男一直覺得家中食物好像被人下藥,於是在住家門口裝設監(jiān)視器,因而拍到王男進入李家裏的畫面,李男立即向警方報案,經警方把家中食物送化驗,證實菜湯和藥酒有除草劑和殺蟲劑成分,逮捕王姓老農。
臺灣法院佐以“農委會藥物毒物試驗所”的檢驗報告認定,王茂榮在李男菜湯、藥酒加入年年春和殺蟲劑的劑量,雖不足人讓人致死,仍會對人體造成重大危害,審酌王已與李以新臺幣10萬元達成和解,依重傷害未遂罪將王判處三年徒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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