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各地酒駕悲劇頻傳,臺中市率先制訂地方法規(guī),讓臺中變成酒駕“地獄”,未來違法酒駕,罰金2倍,車輛查扣7天,車牌吊扣3個月,同車乘客、賣酒場所若未勸阻,也將連坐處罰。
臺中市曾發(fā)生清潔隊員深夜值勤,遭酒駕者撞死悲劇,加上酒駕事故頻傳,臺中市長胡志強積極推動,拋出連坐處罰等話題,市府也草擬“臺中市酒醉駕車防制自治條例草案”,目前正在公聽會階段,預(yù)計4月送議會,盼今年通過上路。
胡志強説,酒醉駕車如同謀殺,應(yīng)加重處罰,臺中市罰得更嚴(yán)格,這是未來趨勢。交通局長林良泰強調(diào),要提高酒駕者付出的成本,加重後續(xù)行政作業(yè)的麻煩程度,罰到、麻煩到不敢酒駕。
現(xiàn)行酒駕規(guī)定,酒測濃度超過0.25毫克以上,就算沒有肇事,都將罰款1萬5千元到9萬元(新臺幣,下同)不等,車輛移置保管,吊扣駕照1年,隨著酒測濃度、酒駕肇事與受害者傷勢程度,處罰就加重。
臺中酒駕條例的處罰,小型車駕駛酒後開車,酒測濃度超過0.25毫克 (未達(dá)0.4毫克),臺中市版加倍處罰,駕駛將收到3萬9000元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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