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昊昊生前照片(圖片來自臺媒)
臺灣網(wǎng)1月29日消息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2011年新北市2歲的男童昊昊被活活打死,連手指甲都被拔掉。主嫌劉金龍手段殘忍,一審原本遭判死刑,但二審法官認(rèn)為,劉金龍在昊昊快斷氣時,主動送往醫(yī)院急救,良心未泯,改判30年有期徒刑。男童家屬得知,氣到當(dāng)場癱軟在法庭上,無法接受法官判決。
男童家屬痛罵司法不公,男童的姑姑得知判決,簡直快要崩潰。想到才2歲的男童,被劉金龍等人虐待,手指甲被硬生拔掉,活活被虐待到死,人生就此劃下句點(diǎn)。每一次開庭,姑姑還要看男童被淩虐的照片,心全糾在一起,姑姑説這樣的痛,法官感受到了嗎?
法官卻認(rèn)為劉金龍等人,將快斷氣的男童送往醫(yī)院急救,良心未泯,有向家屬道歉,有悔意。因此將劉金龍從死刑改判30年有期徒刑,換算服滿15年,如果表現(xiàn)良好,劉金龍就能假釋出獄。戴著口罩的劉金龍,聽完判決後神情輕鬆許多,但對被害家屬而言,情何以堪。僅管訴訟的路還很漫長,但姑姑也要繼續(xù)下去,為男童昊昊無法成長的人生,繼續(xù)奮戰(zhàn),討回公道。(臺灣網(wǎng) 周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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