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網1月10日消息 臺灣“監(jiān)察院”今天表示,國際癌癥研究總署于2003年既已宣佈檳榔為第一級人類致癌物,但島內有關部門卻對檳榔禁制管理失當,為此建議建立有效的檳榔銷售稅籍資料,以利“衛(wèi)生署”後續(xù)研議“檳榔健康捐”相關事宜。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為糾正臺“行政院”及“農委會”對檳榔禁制的失當管理,臺“監(jiān)察院”通過尹祚芊、程仁宏、楊美玲等“監(jiān)察委員”的提案,今天公佈“糾正案”。
糾正案表示,資料顯示,臺灣9成口腔癌患者有咀嚼檳榔的習慣,目前每年約5400名新增口腔癌患者,較10年前增加2倍,其中有2300人會不治死亡。在臺灣男性罹患的主要癌癥中,口腔癌是發(fā)生率和死亡率增長最快的癌癥。嚼食檳榔帶來的危害應受到重視。
糾正案説,“農委會”是農政主管機關,對於島內檳榔栽種、産銷沒能及早介入管理,任由産銷體系刺激消費市場對檳榔的需求,導致違規(guī)種植檳榔的面積氾濫。
報道稱,糾正案還指出,“原民會”對於原住民嚼食檳榔的行為,不僅沒有採取積極適當的防制措施,甚至為了推廣原住民族檳榔文化,還規(guī)劃了“原住民族檳榔轉型文化創(chuàng)意産業(yè)發(fā)展方案”,與檳榔防制政策背道而馳。原民會應該兼顧原住民固有文化傳統(tǒng)和維護族人健康,研議妥當的檳榔防制措施並加以宣導。
“監(jiān)察委員”説,雖然臺當局“教育部”將檳榔防制議題納入教學課程,但由於師資不足,課程與宣導難免在校園落實。此外,“教育部”推動降低在校學生嚼食檳榔率的舉措,成效也不夠顯著。(臺灣網 何建峰)
[責任編輯:何建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