夥同男友冷血弒母、棄屍的臺灣女子蔡京京,22日在看守所中表示害怕遭判死刑槍決,向花蓮地檢署認罪並詳述犯案過程。圖為5月間蔡母浮屍被發(fā)現(xiàn)時的慘狀。(圖片來源:臺灣《中國時報》)
臺灣網(wǎng)12月23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法務部”前天批準6死囚行刑令。22日,弒母案主嫌蔡京京在看守所中表示害怕遭判死刑槍決,鬆口向花蓮地檢署認罪並詳述犯案過程。檢方對她説出害怕槍決並坦承犯案,感到不可思議。
羈押禁見已逾3個半月的蔡京京(31歲)昨日坦承弒母犯行並表示,看守所裏另一名張姓女毒販多次告誡她,不坦承會被判死刑,且弒母為大逆不道,未來判刑確定發(fā)監(jiān)執(zhí)行,也會被同囚欺負、虐待。
據(jù)報道,蔡京京是因母親不贊成他與男子曾志忠(50歲)交往而産生殺母動機,擁有母親家中鑰匙的她,趁母親睡午覺時,先用電擊棒將她電暈,再由曾男從背後勒斃,之後用粗鐵絲捆綁手腳並裝入行李箱,開車載往花蓮、臺東間的長虹橋附近海岸棄屍。
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王怡仁表示,蔡京京于起訴前坦承犯案,罪責部分會經(jīng)討論過後再考慮量刑。她還表示,檢調(diào)與偵查隊都未向她説到槍決6名死囚的事,加上蔡遭到羈押禁見,分析她不知槍決死囚。但檢警對她坦承弒母時機點的巧合感到難以置信。(臺灣網(wǎng) 李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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