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中國時報》報道,新北市喬登美語補習班呂姓女教師不滿小學生在考試卷姓名欄簽名“大帥哥”還不聽勸告,唆使其他同學動用私刑;學生人手一支彩色筆,公然在課堂上將該男童畫成大花臉,導致其幼小心靈嚴重受創(chuàng)。臺北地檢署昨(17日)依公然侮辱罪起訴呂女,並以呂某故意利用兒童對兒童犯罪,籲請法院加重其刑。
出事的是新北市永和區(qū)的喬登美語補習班,補習班人員昨日表示,呂女事發(fā)後主動請辭、已離職多時;喬登美語事業(yè)集團則表示,對此事深表遺憾,已嚴格要求各分校嚴格督管教師的教學品質(zhì)及師生互動,總部絕不可能放任此種情事再度發(fā)生。
起訴書指出,呂女為喬登美語補習班教師,負責教導中小學生課後美語。4月17日下午,該小學生參加補習班考試,因一時好玩在考卷上的姓名欄寫上“大帥哥”。呂女察覺後要求馬上更正,但學童不以為意繼續(xù)應(yīng)試惹惱呂女。
呂女為教訓劉姓學童,竟要求同班同學一起拿彩色筆在學童臉上塗鴉。約有3、4名學童因懵懂無知、覺得好玩,也聽從呂女指示,拿著彩色筆在該學童臉部、脖子上亂畫,把學童當成大畫布,極盡侮辱之能事,學童滿腹委屈回家告狀,母親進而提出告訴。
呂姓女教師到案坦承不諱,承認手段不當。檢察官認為,呂女此舉令學童在多人面前難堪,不僅觸犯公然侮辱罪嫌,還因利用同班學童犯罪,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quán)益保障法”規(guī)定,應(yīng)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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