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中國科技大學”新竹分部資工係,去年為了參加校慶的啦啦隊比賽,係學會聘請江姓教練擔任指導。但11月在學校籃球場進行訓練時,因為練習被禁止的空拋動作,又未鋪保護的軟墊,導致馮姓女大生摔落頭部著地而死亡。
江姓教練(25歲)是臺灣競技啦啦隊協(xié)會認可的啦啦隊教練,並也有取得協(xié)會核發(fā)的丙級教練證,長期參與啦啦隊競賽多次獲獎,培訓成績裴然,去年被“中國科技大學”新竹分部的資工係係學會聘請擔任啦啦隊指導教練。
但11月在學校籃球場進行啦啦隊訓練時,江姓教練無視校方禁止空拋動作的規(guī)定,也沒有按規(guī)定在地面放置保護的軟墊,導致在練習“籃型拋接”動作時,大二馮姓女大生墜落時頭部著地,送醫(yī)不治死亡。
全案新竹地院法官審理後,法官認為被告顯有過失責任,衡量被告犯後坦承犯行,且積極尋求家屬原諒及和解,因而依業(yè)務過失致死罪名,判處被告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新臺幣18萬元,緩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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